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XINJIANGZHUNDONGPETROTECHCO.,LTD
证券代码: 002207 证券简称:准油股份 公告编号:2020-077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 2020 年 10 月 27 日
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书面会议通知、会议议案及相关资料,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
时)会议于 2020 年 10 月 30 日在新疆阜康市准东石油基地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
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4 名,实际出席监事 4 名。其中,监事佐军先生、艾克拜尔·买买提先生、赵树芝女士出席了现场会议;监事冉耕先生通讯表决。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佐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议,监事会成员认为: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
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没有虚假记载及重大遗漏事项。
《 2020 年 第 三 季 度 报 告 》 刊 载 于 2020 年 10 月 31 日 的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0-078)刊载
于 2020 年 10 月 31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有表决权的监事 4 名,经表决: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成员认为:该项投资符合公司长期的发展需求,可以应对公司产业单一、客户集中的风险,且投资金额较小,不会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31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XINJIANGZHUNDONGPETROTECHCO.,LTD
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9)。
该议案有表决权的监事 4 名,经表决: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关于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监事会会目前缺额非职工代表监事 1 名,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控股股
东湖州燕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燕润投资”,持有公司股份 29.9999%)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提名推荐袁美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根据袁美钟先生本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其本人签署的《确认函》以及控股股东燕润投资的提名推荐材料,确认其符合相关任职资格、具备拟任职务所需的素质和能力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袁美钟先生承诺所提供的个人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重大遗漏、虚假记载或者误导性陈述,同意被提名为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后任职,尊重并接受公司股东大会的选举结果。
公司监事会同意袁美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
该议案有表决权的监事 4 名,经表决: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本公告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不应以该等信息取代其独立判断或仅根据该等信息做出决策。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公告及刊载的信息披露文件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 年 10 月 31 日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XINJIANGZHUNDONGPETROTECHCO.,LTD
附件:
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袁美钟,男,汉族,1986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济学学士,
2008 年 7 月参加工作,现任中植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督查审计中心风控副总监。
主要工作经历:
2008 年 7 月至 2011 年 10 月,北京金长川资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先后担任投资经
理、总裁助理职务;
2011 年 11 月至 2013 年 10 月,华普天健(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审计项目经
理职务;
2013 年 11 月至 2016 年 3 月,中国环球租赁有限公司,担任高级风控经理职务;
2016 年 4 月至 2017 年 3 月,中国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担任投资总监职务;
2017 年 4 月至今,历任中植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督查审计中心高级风控经理、中海晟
融资本管理有限公司风控总监、中植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督查审计中心风控副总监。
主要教育经历:
2004 年 9 月-2008 年 7 月,就读于南开大学经济学院财政学专业,获得经济学学士
学位;
2014 年 12 月,通过中国注册会计师专业阶段考试;
2018 年 3 月,通过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基础知识考试及基金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及业
务规范考试。
袁美钟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在公司控股股东湖州燕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关联公司中植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任职,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也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袁美钟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