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04 证券简称:大连重工 公告编号:2021-063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挂牌转让资产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1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挂牌转让资产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位于大连市沙河口区景宾巷2号的大重宾馆资产、位于大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运港街36号的大起宾馆资产及129台闲置、报废设备资产以资产评估值为挂牌底价在大连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其中大重宾馆资产评估值6,258.23万元(整体转让),大起宾馆资产评估值1,180.51万元(整体转让),129台设备评估值2,475.78万元(分类打包处置)。对于首次挂牌未能成交的资产,公司将按首次挂牌底价10%的降价幅度进行二次挂牌转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13日披露的《关于挂牌转让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9)。
二、交易进展情况
2021年5月21日,公司将上述资产以资产评估值为底价于大连产权交易所进行首次挂牌,挂牌起止日期均为2021年5月21日至2021年6月18日,其中129台设备分类打包为18个标的(各资产包情况见附件)。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直至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最多延长40个周期。
1.关于大重宾馆、大起宾馆资产转让
根据挂牌公告的交易条件,大重宾馆、大起宾馆资产转让项目
至2021年6月18日首次挂牌期满,在挂牌期内未能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首次挂牌交易未能成交。其中:
(1)大起宾馆资产转让项目目前处于根据延牌规则进行延长挂牌阶段,公司暂未考虑降价10%后二次挂牌。
(2)大重宾馆资产转让项目已于2021年7月15日降价10%在大连产权交易所二次挂牌,挂牌底价为5,633万元,时间为自挂牌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2021年7月15日至2021年8月11日)。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直至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最多延长40个周期。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大重宾馆、大起宾馆资产转让项目分别处于二次挂牌、首次挂牌的延牌期内,仍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公司将继续延长挂牌,直至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或可延长期限届满,并将择机考虑对大起宾馆资产进行降价10%后二次挂牌事宜。
2.关于 129 台设备转让
18个设备标的在公告期间共有9个标的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并于2021年6月22日以网络竞价方式组织实施竞价确定成交价格。已竞价成交的9个标的共包括39台设备,评估值合计226.08万元,成交金额合计308.18万元。2021年6月23日-6月25日,公司与各标的受让方签署了《产权交易合同》。2021年6月29日,大连产权交易所对《产权交易合同》进行了审核确认。在公司与各受让方完成了设备交接后,大连产权交易所于2021年9月8日向公司拨付了上述308.18万元设备转让款。
序号 资产包 含设备数 评估值(万元) 成交价格(万元) 受让方
1 标的 3 1 43.29 49.29 大连新胜铭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2 标的 5 2 5.98 6.18 大连金辉诚物资有限公司
序号 资产包 含设备数 评估值(万元) 成交价格(万元) 受让方
3 标的 6 5 119.98 164.98 大连京磊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4 标的 10 5 18.15 25.75 大连宇翔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5 标的 12 1 6.00 10.10 大连京磊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6 标的 13 6 12.61 27.21 大连京磊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7 标的 14 12 8.19 8.39 张英
8 标的 15 2 4.80 8.50 李万志
9 标的 16 5 7.08 7.78 大连新胜铭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合计 39 226.08 308.18
对于未成交的9个标的(共90台设备,评估值合计2,249.70万元)目前处于首次挂牌的延牌阶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9个标的仍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公司将继续延长挂牌,直至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或可延长期限届满,并将择机考虑对上述未成交设备进行降价10%后二次挂牌事宜。
三、已成交标的受让方基本情况
(一)大连新胜铭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242MA10BCEU6D
2.法定代表人:林道伟
3.注册资本:500万元
4.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保税区自贸大厦813室
5.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6.成立日期:2020年4月29日
7.营业期限:长期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金属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机械设备销售,金属加工机械
制造,电气机械设备销售,专用设备修理,电气设备修理,通用设备修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设备租赁,装卸搬运,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股东情况:公司唯一股东为林道伟。
(二)大连金辉诚物资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211MA0Y25WD24
2.法定代表人:邹辉
3.注册资本:1,399万元
4.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西北路867号-15
5.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6.成立日期:2018年9月12日
7.营业期限:长期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钢压延加工,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仪器仪表销售,金属制品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再生资源加工,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二手车经销,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线、电缆经营,金属丝绳及其制品销售,特种设备销售,制冷、空调设备销售,安防设备销售,消防器材销售,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铁路运输设备销售,电池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装卸搬运,国内贸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大连京磊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242MA0YJP931M
2.法定代表人:王保磊
3.注册资本:150万元
4.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保税区自贸大厦813室
5.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6.成立日期:2019年4月2日
7.营业期限:自2019年4月2日至2049年4月1日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销售,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再生资源加工,电线、电缆经营,金属丝绳及其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国内贸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股东情况:公司唯一股东为王保磊。
(四)大连宇翔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211MA0YT77G02
2.法定代表人:张思胜
3.注册资本:1,000万元
4.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姚北路21号(大连市甘井子区山阳金属交易市场内)
5.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6.成立日期:2019年7月15日
7.营业期限:长期
8.经营范围:再生资源回收(不含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报废汽车等需经相关部门批准的项目);五金产品、建材、办公用品、
金属材料(稀有金属除外)、汽车配件、冶金炉料、化工产品(危险品除外)销售;五金机电产品加工、维修、销售、安装;采油采气设备、井下作业工具、仪器仪表生产、加工、销售、维修(不含计量器具及特种设备);机械设备租赁;房屋拆除工程(不含爆破)、制冷设备安装及拆除工程、大型机械设备安装及拆除工程施工;机械零配件加工;土地整理、土壤修复;产品特征特性检验检测服务;金属表面喷镀处理;环保产品销售、技术服务;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施工;市政工程、水利工程、土石方工程、防腐保温工程、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普通道路货物运输服务;人工装卸搬运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股东情况:公司唯一股东为张思胜。
(五)张英
中国国籍,身份证号:4130251970********,住址:河南省光山县罗陈乡张楼村。
(六)李万志
中国国籍,身份证号:4130251972********,住址:河南省光山县罗陈乡卢河村。
经核查,以上受让方均为与公司无关联关系的独立第三方,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交易价格:本次资产处置采取分类打包处置方式,交易价格为已成交9个资产包经网络竞价确定金额,合计308.18万元。
2.支付方式: 受让方已支付至大连产权交易所的交易保证金,
于受让方按照《产权交易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受让方应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
3.交付安排:受让方应在双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将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支付至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后20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