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04 证券简称:大连重工 公告编号:2021-018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挂牌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9月2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大连国通电气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所持有的参股公司大连国通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通电气”)32.5%股权在大连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挂牌价格将不低于资产评估值476.90万元,最终交易价格及受让方通过公开挂牌交易确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24日披露的《关于挂牌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4)。
2020年11月26日,国通电气32.5%股权转让项目于大连产权交易所首次挂牌,转让底价为545.03万元,挂牌起止日期:2020年11月26日至2020年12月23日。因首次挂牌交易未能成交,公司于2020年12月24日向大连产权交易所递交了二次挂牌申请并于当日再次挂牌,标的资产的挂牌底价调整为490.53万元,挂牌时间为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2020年12月24日至2021年1月21日)。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直至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最多延长10个周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25日披露的《关于挂牌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69)。
二、交易进展情况
在二次挂牌期内,朝阳圣麒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圣麒电力”)于2021年1月18日向大连产权交易所递交了《资产受让申请书》,并缴纳交易保证金100万元,成为唯一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2021年3月5日,公司收到了大连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交易结果通知书》,确定圣麒电力为合格意向受让方,标的成交价为490.53万元。2021年3月9日,公司与圣麒电力完成了《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并经大连产权交易所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标的股权转让价款已全额支付至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将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后拨付公司。
三、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朝阳圣麒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林琦
3.注册资本:5,800万元
4.注册地址: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凌河街三段9A号102室
5.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6.成立日期:2019年7月26日
7.营业期限:自2019年7月26日至2039年7月25日
8.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1302MA0YU30XXW
9.经营范围: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送变电工程施工;建筑机电安装专业施工;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水暖电安装作业;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施工;配电网建设及运营管理;电力设施及设备;各种高低压电器设备及材料、仪器、仪表、电线、电缆销售;道路照明设备安装服务;太阳能风力发电项目的开发、建设、管理;新能源、电力及电动汽车充、换电项目建设运营维护服务;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股东情况:圣麒电力为自然人林琦的全资子公司。
圣麒电力为与公司无关联关系的独立第三方,圣麒电力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书主体
甲方: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朝阳圣麒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二)《产权交易合同》主要内容
1.产权转让标的
(1)本合同产权转让标的为甲方所持有的大连国通电气有限公司32.5%股权。甲方将该产权交易标的有偿转让给乙方。
(2)大连国通电气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1月8日,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系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2,250万元,占45%股权;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1,625万元,占32.5%股权;大连锐鼎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625万元,占12.5%股权;大连装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500万元,占10%股权。
(3)辽宁元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以2019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评估报告(文号:元正评报字[2020]第040号),截至评估基准日,大连国通电气有限公司总资产合计人民币7,052.61万元,负债合计人民币5,585.22万元,转让标的企业价值(所有者权益)合计人民币1,467.39万元,产权转让标的价值为人民币476.9万元。转让标的企业价值的评估结果已获得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备案。
2.产权交易方式
本合同项下产权交易于2020年12月24日至2021年1月21日,经大连产权交易所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披露公告,公告期间只产生
乙方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照产权交易规则确定乙方为产权转让标的受让方,乙方同意依法受让本合同项下产权转让标的。
3.价款
交易价款为人民币490.53万元。
4.支付方式
(1)乙方已支付至大连产权交易所的保证金合计人民币100万元,于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除交易保证金外其余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后,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
(2)除交易保证金转为本次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其余交易价款人民币390.53万元一次性支付至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
5.产权交易涉及的债权、债务的承继和清偿办法
乙方受让产权转让标的后,转让标的企业原有的债权、债务由本次产权交易后的标的企业继续享有和承担。
6.产权交割事项
(1)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配合,于大连产权交易所出具《交易凭证》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产权持有主体的权利资产交接并配合标的企业办理产权转让标的的权证变更登记手续,签署《交割确认单》。
(2)自评估基准日(2019年12月31日)至产权转让标的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期间,发生的与产权转让标的相关的盈利或亏损由乙方享有和承担,甲方对本合同项下的产权转让标的、股东权益及转让标的企业资产负有善良管理的义务。
7.产权交易的税赋和费用
(1)产权交易中涉及的税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甲、乙双方约定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2)本合同项下产权转让标的在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产权交易费用,甲、乙双方约定按以下方式承担:向大连产权交易所支付
的交易服务费,由乙方承担;办理相关权证的费用等,由乙方承担。
8.违约责任
(1)乙方若逾期支付交易价款,每逾期1日应按逾期部分交易价款的0.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6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2)甲方若逾期不配合乙方完成产权持有主体的权利交接,每逾期1日应按交易价款的0.0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90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3)本合同任何一方若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和承诺,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若违约方的行为对产权转让标的或转让标的企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致使本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挂牌转让所持国通电气32.5%股权的目的是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优化资产结构,控制投资风险,符合公司持续发展的方向和长远利益。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本次交易实施完成后预计将增加公司202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263万元(最终须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公司将按照《产权交易合同》的相关规定,积极配合办理标的股权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将严格按照监管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大连产权交易所交易结果通知书;
2.产权交易合同。
特此公告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3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