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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锐铸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公告日期:2007-12-20

大连华锐重工铸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住所:大连市甘井子区新水泥路8号 
    
    保荐人(主承销商)
    住所:深圳市八卦三路平安大厦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
    括招股意向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意向书全文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
    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意向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
    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1、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16,000万股,本次拟公开发行5,400万股,发行后
    公司总股本21,400万股。公司控股股东大连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承诺:自发行人股
    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
    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其他股东大连华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和大连市国有
    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均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其持有的大连华成投资发展有限公
    司的股权比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4 2条关于董事、监事、高管减持股
    份的规定进行锁定,郭永胜、许振新、陈历辉、周星、张伟善、王顺利、查浩、
    姜君东、夏玉学、付前进、王波、刘宝惜、王晓刚等13名持有大连华成投资发展
    有限公司股权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一年内自愿接受锁定,不转让其持有华成投资的股权。另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
    转让的股权不超过其所持华成投资股权总额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
    持有的华成投资的股权。 
    3、公司在1999年7月成立时,大重集团投入公司的土地使用权3,409.18万元,
    该投入的土地使用权一直没有办理权属变更手续。为夯实公司资产,经公司和大
    重集团协商,公司与大重集团于2006年11月27日签署《关于以货币置换土地使用
    权的协议书》,大重集团以现金3,409.18万元置换公司账面等额的土地使用权。
    2007年1月,公司与重工·起重集团签署《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向重工·起
    重集团租赁目前生产经营用土地,并已经取得土地租赁的他项权证。 
    4、截止2007年9月30日,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为5,325.26万元。根据公司200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若本次股票发行成功,公司发行前的滚存利润由股
    票发行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5、公司提醒投资者特别关注如下风险因素: 
    (1) 公司生产经营所需主要原材料为废钢、钼铁、生铁、微铬、铬矿砂等,
    近三年一期,原材料成本占公司营业成本的50%左右,原材料价格每上涨1%,公
    司的营业成本上涨约0.50%。公司按照“原材料价格+产品加工费”的定价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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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股意向书摘要 
    来确定产品价格,原材料价格的波动会对公司主营产品的销售定价产生一定影
    响。公司虽然可以通过调整产品价格转移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但由于公司原
    材料价格与产品价格变动在时间上存在一定的滞后性,而且在变动幅度上也存在
    一定差异,因此,原材料价格的波动将会对经营业绩的稳定性产生一定影响。 
    (2)公司的下游客户主要集中于发电设备制造业、造船业、机械设备制造
    业等重大装备制造业。由于下游行业集中度较高,以及公司自身生产能力有限,
    公司销售客户相对集中。近三年一期,公司向前五大客户合计销售额占公司销售
    总额的比例分别为81.79%、79.98%、64.29%和57.31%,虽然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比
    例逐年下降,但销售集中度仍然较高。若主要客户因国家宏观调控、行业景气周
    期的波动等因素导致生产经营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将对公司的产品销售及正
    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存在一定销售客户集中的风险。 
    (3)近三年一期,公司关联销售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1.35% 、
    17.68%、25.25%、19.71%;关联采购金额占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3.08%、19.41%、
    23.87%、15.16%。尽管公司已采取必要措施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但公司的关联
    交易仍有可能对发行人未来的经营活动产生较大影响。 
    (4)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铸锻件产品增值税先征后返问题的
    通知》(财税[2003]96号)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铸件产品增值税先征
    后退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50号),自2004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
    止,公司享有“按规定征收增值税,后按实际缴纳增值税额退还35%”的税收优
    惠政策。另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铸锻、模具和数控机床企业取得的
    增值税返还收入征免企业所得税的通知》(财税[2005]3 3号),自200 4年1月1
    日起,公司取得的增值税返还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近三年一期,公司实际收到
    的增值税返还金额占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34.79%、8.09%、11.57%、12.05%,如
    果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5) 本次发行前控股股东大连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发行人80%的股份,按
    发行5,400万股计算,发行完成后仍将持有发行人59.81%的股份。公司控股股东
    大重集团可凭借其控股地位,通过投票表决方式决定公司董事会多数人选和公司
    的经营决策,因此其他股东有可能面临控股股东利用其控股地位操纵公司经营活
    动的风险。 
    (6)本次发行将大幅度增加公司的净资产,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建设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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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股意向书摘要 
    内无法产生利润。因此,公司净利润的增长速度在短期内将可能低于净资产的增
    长速度,公司存在发行后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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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1.00元人民币 
    发行股数: 5,4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25.23% 
    发行价格: ××元 
    市盈率: ×× 倍( 按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的孰低额和发
    行后总股本全面摊薄计算) 
    预测净利润 2007年预测净利润为:7,696.91万元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1.67元(根据2007年9月30日经审计的股东权益计算)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元 
    市净率: ××倍 
    发行方式: 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
    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发行对象: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户的境内自
    然人、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本次发行股份的流通大连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大连华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限制和锁定安排 大连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均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
    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
    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 ××万元 
    预计募集资金净额: ××万元 
    发行费用概算: 发行费用总额为××万元,其中 
    承销费用:按募集资金总额的3%计算 
    保荐费用:300万元 
    审计费用:150万元 
    律师费用:7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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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概况 
    一、发行人基本资料
    大连华锐重工铸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中、英文名称
    Dalian Huarui Heavy Industry Steel Casting Co.,Ltd. 
    注册资本16,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郭永胜
    成立日期199 9年7月13日
    住所及其邮政编码大连市甘井子区新水泥路8 号 116035 
    电话、传真号码0411-86427861、0411-86428210 
    电子邮箱wangzye@dhidcw.com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改制重组情况
    1、设立方式 
    发行人系于2007年3月12日经大连市国资委大国资产权[2007]58号《关于同
    意大连重工铸钢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批准,由大连重工铸
    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重铸钢”)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天健
    华证中洲(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天健华证中洲审(2007) NZ字第
    050002 号审计报告,大重铸钢以200 7年2月28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21,474.37 
    万元为基础,按照1:0.74507的比例折为公司股份16,000万股。公司于2007年3
    月19日在大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并领取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
    21020011039966-3383。 
    2、发起人及其投入资产的内容 
    公司的发起人为大连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重集团”)、大连华
    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成投资”)和大连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国资公司”)。上述发起人投入的资产为其各自在审计基准日(2007 
    年2月28日)持有的大重铸钢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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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股意向书摘要 
    三、有关股本的情况
    1、总股本、本次发行的股份、股份流通限制和锁定安排 
    公司现有股本为16,000 万股,本次拟公开发行5,400 万股,占发行后股本
    总额21,400 万股的25.23%。 
    公司股东大重集团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6 个月内,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其他
    股东华成投资和大连国资均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6 个月内,不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