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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亮股份:关于董事辞职及增补董事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10-14

海亮股份:关于董事辞职及增补董事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203        证券简称:海亮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6
 债券代码:128081        证券简称:海亮转债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及增补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董事辞职的事项

    2020 年 10 月 12 日,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
到董事陈淑翠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陈淑翠女士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职务。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陈淑翠女士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任何职务。陈淑翠女士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公司董事会对陈淑翠女士在公司任职期间勤勉尽责及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增补董事的事项

    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13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增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推荐王树光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任职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详情请
见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14 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
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7)。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补选非独立董事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第七届董
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十四日

    附件:

    1.王树光先生简历

    王树光,中国国籍,男,1985 年 10 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曾任
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财政局国库科科长、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PPP 管理中心)主任、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财经办(金融办、上市办)主任、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区委办公室副主任、新疆中科援疆创新创业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新疆高新招银基金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公司控股股东海亮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

    王树光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王树光先生未持有公司的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除海亮集团有限公司)及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无任何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关联关系。

    截止到目前,王树光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王树光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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