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01 证券简称:正威新材 公告编号:2024-28
江苏正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暨权益变动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被司法处置股份的基本情况
江苏正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1月13日、2024年2月7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冻结及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2)、《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4),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f.taobao.com)于2024年2月5日10时至2024年2月6日10时拍卖公司控股股东深圳翼威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翼威”)所持本公司20,996,100股无限售流通股份,且根据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显示此次拍卖结果为“已流拍”。
2024年2月29日公司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将被第二次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9),公司控股股东深圳翼威持有的公司20,996,100股无限售流通股份将被第二次司法拍卖。
2024年3月28日公司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第二次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13),根据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发布的《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深圳翼威持有的20,996,100股公司股份被江苏九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鼎集团”)通过竞买号F6858以人民币122,425,227(壹亿贰仟贰佰肆拾贰万伍仟贰佰贰拾柒元)竞得。
近日,公司收到九鼎集团通知,其已于 2024 年 5 月 6 日收到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
的《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3)闽 01 执恢 293 号之五】,裁定内容如下:
1、原登记在深圳翼威新材料有限公司名下的正威新材股票 2099.61 万股(证券代码:
002201,质押冻结序号:230620B00000017800000001,无限售流通股)归买受人江苏九鼎集 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6821386020045)所有,上述股票相对应的质押权及其 他权证作废,该股票原冻结的效力因执行拍卖而消灭,股票的所有权及其他财产权利自本 裁定送达买受人时起转移;
2、买受人可持本裁定书到股票登记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权利过户登记手续。
过户登记所涉及的税费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承担。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权益变动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江苏九鼎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 如皋市如城街道中山东路 501 号
法定代表人 顾清波
注册资本 5,000 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6821386020045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时间 1997 年 2 月 22 日
针织物漂染;服装、针织面料及辅料、绗缝制品、PLA 生物可降解塑料制品制
经营范围 造、销售;企业资产投资、管理与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 1998 年 7 月 12 日至无固定期限
通讯地址 如皋市如城街道中山东路 501 号
联系方式 0513-80695005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权益变动前 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 占总股
股数(股) 本比例 股数(股) 本比例
深圳翼威 深圳翼威新材料有限公司 无限售条件股份 127,400,000 19.55% 106,403,900 16.33%
及其一致 西安正威新材料有限公司 无限售条件股份 41,320,000 6.34% 41,320,000 6.34%
行动人 合计 无限售条件股份 168,720,000 25.89% 147,723,900 22.67%
九鼎集团 江苏九鼎集团有限公司 无限售条件股份 66,330,806 10.18% 87,326,906 13.40%
及其一致 顾清波 无限售条件股份 45,249,648 6.94% 45,249,648 6.94%
行动人 合计 无限售条件股份 111,580,454 17.12% 132,576,554 20.35%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后,深圳翼威及其一致行动人尚持有公司 147,723,900 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2.67%。深圳翼威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更。
2、本次权益变动后,九鼎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 132,576,554 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35%,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为九鼎集团,信息披露义务人按规定及时编制并披露了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拍卖股份尚未完成过户手续。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目前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3)闽 01 执恢 293 号之五】。
特此公告。
江苏正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