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00 证券简称:ST交投 公告编号:2023-140
云南交投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达成和解。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涉案的金额:1,075.54 万元。
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若能按照和解协议约定的时限,顺利收到通海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支付的相关款项,将对公司相关年度的损益及现金流状况产生积极影响,具体影响以最终财务核算为准。
一、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云南交投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收到云南省通海县人民法院发来的《传票》《应诉通知书》等法律文件,云南省通海县人民法院受理了公司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为由对通海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提起的诉
讼,并对该诉讼案进行了判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5 月 31 日、7 月
4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和《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为 2023-054、2023-066)。
二、案件进展情况
因该诉讼判决已生效,公司向云南省通海县人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近日公司收到云南省通海县人民法院发来的《执行裁定书》,云南省通海县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因公司与通海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达成和解协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裁定终结强制执行。公司与通海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和解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通海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承诺于本协议签订后 5 日内向公司账户支付
人民币 30 万元;此后每年 12 月 20 日前向公司账户支付不低于人民币 200 万元,
2028 年 12 月 20 日前履行完(2023)云 0423 民初 706 号《民事判决书》项下的全
部义务。
2.本协议签订后 5 日内,公司向云南省通海县人民法院申请解除对通海县国
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名下全部银行账户的冻结措施。
3.如通海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未按本协议第一条约定的时间、最低支付额度等向公司履行支付义务,或逾期支付任意一期款项的,公司有权立即申请恢复强制执行(2023)云 0423 民初 706 号《民事判决书》并依法对全案采取相应强制执行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申请人民法院采取冻结银行账户等强制执行措施)。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前期披露的其他小额诉讼暂无进展,无新增小额诉讼情况。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若能按照和解协议约定的时限,顺利收到通海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支付的相关款项,将对公司相关年度的损益及现金流状况产生积极影响,具体影响以最终财务核算为准。
五、备查文件
1.云南省通海县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
2.公司与通海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和解协议》。
特此公告。
云南交投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