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00 证券简称:ST交投 公告编号:2023-049
云南交投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二审终审判决。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上诉人(一审本诉被告,反诉原告)。
涉案的金额:本诉涉案金额 6,118.41 万元。反诉涉案金额上限为 2,704.80
万元。
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根据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二审判决,对公司不产生影响。但由于易园园林与公司在遂宁仁里古镇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股权方面的纠纷,预计会对公司控股子公司遂宁仁里古镇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在项目实施、公司管控等方面造成一定影响,具体以公司对股权纠纷事项后续解决情况为准。
一、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云南交投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8 月收到遂
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发来的《传票》《应诉通知书》《诉讼状》等法律文件,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受理了原告四川易园园林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园园林”)以“合同纠纷”为由对公司提起的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公司向其支付股权转让款、工程收益款及资金利息、逾期付款滞纳金等共计 6,118.41 万元(以下简称“本诉案”)。2022 年 10 月,公司就此案件向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提起对易园园林的反诉(以下简称“反诉”)。经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对本诉案及反诉进行审理,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向公司出具了(2022)川 0903 民初 6556 号《民事判决书》,对本诉案及反诉进行了一审判决,判决为驳回易园园林的诉讼请求
和公司的反诉请求。公司及易园园林对本诉案及反诉的一审判决表示不服,均向
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8 月 11 日、
2022 年 10 月 22 日、2023 年 1 月 12 日、2023 年 2 月 24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
露的《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关于诉讼事项(反诉)的进展公告》和《关于诉
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分别为:2022-074、2022-089、2023-002、2023-018)。
二、案件进展情况
公司收到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发来的(2023)川 09 民终 224 号《民事判决书》,
经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清楚,
适用法律正确,公司与易园园林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诉
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为:驳回上
诉,维持原判。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二审案件受理费 262,380 元,由易园园林负担 173,860 元,由公司负担 88,520
元。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其他小额诉讼情
况如下:
序 诉讼各方当事人 案由 诉讼请求 涉诉金额 诉讼进展 对公司的影
号
响
云南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已
申请人:公司; 请求裁决被申请 对被申请人舒兴武劳动争议纠
1 被申请人:刘伟、 劳动争议 人向申请人归还 22.31 万元 纷案进行了裁决,裁决舒兴武向 对公司影响
舒兴武。 纠纷 借支的备用金 公司归还借支备用金 10.62 万 较小。
22.31 万元。 元。暂未对被申请人刘伟劳动争
议纠纷案进行裁决。
原告:云南聚晟 请求判令被告支 官渡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驳回
2 人力资源有限公 劳务合同 付原告垫付的劳 11.85 万元 原告的起诉。原告向昆明市中级 对公司影响
司;被告:公司。 纠纷 务派遣人员工伤 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撤销一 尚不确定。
保险待遇 11.83 审判决,并请求发回重审。昆明
万元,以及资金 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驳回
占用利息 上诉,维持原判。原告向云南省
182.39 元。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申请仲裁
后,云南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以主体资格不符合劳动争议仲
裁受理条件为由,未进行受理。
原告现又向官渡区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官渡区人民法院目前尚
未进行判决。
原告:王晓东、 请求判令原告无
3 陈志文。被告: 劳动争议 须向被告归还借 7.45 万元 官渡区人民法院未对本案进行 对公司影响
公司。 纠纷 支的备用金合计 判决。 尚不确定。
7.45 万元。
经澄江市人民法院调解,双方达
请求判令被告向 成一致,由被告按照约定的时间
原告:公司;被 建设工程 原告支付工程款 节点向原告分批支付工程款 对公司影响
4 告:澄江市住房 施工合同 259.47 万元及 306.78 万元 259.47万元及利息34.79万元。 较小。
和城乡建设局。 纠纷 利息 47.31 万 若被告未能按照约定的时间节
元。 点支付,被告可向法院申请强制
执行。
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于 2021
年 6 月对本案作出一审判决,判
决被告向原告支付工程款
30.53 万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
请求判令被告向 请求。原告对一审判决不服,上
原告:何学武、 建设工程 原告支付拖欠工 诉至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 对公司影响
5 张正如;被告: 施工合同 程款 150.95 万 183.73 万元 院。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尚不确定。
公司。 纠纷 元,以及利息 于2021年10月对本案进行二审
32.78 万元。 判决,判决为驳回上诉,维持原
判。原告对一审和二审判决不
服,向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
再审。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目前
未进行判决。
原告:云南洪尧
园林绿化工程有 请求判令三被告
限公司;被告: 连带支付原告汇
大理实力夏都置 票据追索 票金额 126.68 云南安宁市人民法院未对本案 对公司影响
6 业有限公司、云 权纠纷 万元,并向原告 127.14 万元 进行判决。 尚不确定。
南天合园林有限 支付相应利息
公司、融创西南 0.46 万元。
房地产开发(集
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