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00 证券简称:ST交投 公告编号:2023-002
云南交投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判决。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本诉被告(反诉原告)。
涉案的金额:本诉涉案金额 6,118.41 万元。反诉涉案金额上限为 2,704.80
万元。
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本次对本诉案及反诉的判决仅为一审判决,目前该诉讼仍处于上诉有效期内,对公司最终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一、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云南交投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8 月收到遂
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发来的《传票》《应诉通知书》《诉讼状》等法律文件,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已受理原告四川易园园林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园园林”)以“合同纠纷”为由对公司提起的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公司向其支付股权转让款、工程收益款及资金利息、逾期付款滞纳金等共计 6,118.41 万元(以下简称“本诉案”)。2022 年 10 月,公司就此案件向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提起对易园园林的反诉(以下简称“反诉”)。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8 月
11 日、2022 年 10 月 22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4)以及《关于诉讼事项(反诉)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89)。
二、案件进展情况
经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对本诉案及反诉进行审理,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
向公司出具了(2022)川 0903 民初 6556 号《民事判决书》,依照《最高人民法
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三款,《中
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第五百零九条、第五百六十二条、第五百
六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遂宁市船山区人民
法院对本诉案及反诉判决如下:
1.驳回本诉原告(反诉被告)四川易园园林集团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2.驳回反诉原告(本诉被告)云南交投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本诉案件受理费 173,860 元,由本诉原告(反诉被告)四川易园园林集团有
限公司负担。反诉案件受理费 88,520 元,由反诉原告(本诉被告)云南交投生态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
按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其他未披露的小
额诉讼情况及前期披露的小额诉讼进展情况如下:
序 诉讼各方 起诉/被 案由 诉讼请求 涉诉金额
号 当事人 诉时间 (万元) 诉讼进展 对公司的影响
原告:云南 1.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原告 官渡区人民法院一审 根据一审判决,本
聚晟人力 垫付的员工工伤保险待遇 判决驳回原告的起诉。 诉讼对公司不产
1 资源有限 2022 年 劳动争议 11.83 万元;2.请求判令 11.85 原告已向昆明市中级 生影响,目前法院
公司;被 9 月 纠纷 被告支付原告垫付款项的 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 未对本诉讼二审
告:公司 资金占用利息 0.02 万元。 求撤销一审判决,并请 进行判决,对公司
求发回重审。 的影响暂不确定。
1.判令原、被告签订的《材
原告:公 料采购合同》解除。2.判
司;被告: 令被告立即向原告返还剩 目前官渡区人民
2 昆明雄港 2023 年 买卖合同 余预付款 23.57 万元及该 47.38 官渡区人民法院已受 法院未对本诉讼
商贸有限 1 月 纠纷 款项自合同解除之日至全 理公司提起的诉讼。 进行判决。
公司 部款项付清之日的资金占
用损失,暂计至起诉日为
306.38 元;3.判令被告立
即向原告支付违约金
23.78 万元。4.判令本案
全部诉讼费、公证费、律
师费等费用由被告承担。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根据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对本诉案及反诉的一审判决,对公司不产生影响。本次判决仅为一审判决,目前本诉案及反诉还处于上诉时效期内,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2022)川0903民初6556号《民事判决书》。
特此公告。
云南交投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