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云投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日常经营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同签署情况
近期,云南云投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与浙江海兴建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海兴”)组成联合体(以下合称“承包人”),与台州市椒江鲜花港农林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或“发包人”)签订的梦幻鲜花港.台州湾生态农业园区建设项目工程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金额暂定224,035,220.00元。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发包人情况
公司名称:台州市椒江鲜花港农林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002MA29XJ7Q80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7年06月19日
住所:浙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市府大道东段2号景和商务大厦6025
法定代表人:吴兵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花卉、林木、草坪、蔬菜种植和销售;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施工;旅游项目投资和开发;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大型活动组织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婚庆礼仪服务、策划创意服务;工艺品、日用百货销售;除国家法律法规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外,均可自主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联合体方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海兴建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22704612419N
注册资本:5066万元
成立日期:1992年07月14日
住所:桐庐县江南镇凤鸣村外蒋坞
法定代表人:钟海群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承接建筑工程施工、公路工程施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通信工程施工、机电工程施工、地基基础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消防设施工程、钢结构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古建筑工程、环保工程、土石方工程、爆破与拆除工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与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建筑幕墙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园林绿化养护管理(以上涉及资质的凭资质经营);种植、销售:苗木(经营场地另设)。
三、合同主要内容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梦幻鲜花港.台州湾生态农业园区建设项目工程;
工程地点:浙江台州椒江区下城街道;
合同金额:224,035,220元,其中公司实施150,967,038元;
工程内容:土方、市政园林、绿化、建筑、安装等(以施工图纸内容为准);
工程承包范围:土方、市政园林、绿化、建筑、安装、桥梁、智能化等七大单项工程,联合体各方施工内容划分按照投标文件联合体协议及后期施工内容划分联合体补充协议。
工期总日历天数(月数)365天(注:开工日期以业主方批准由总监签发的开工令为准,竣工日期以竣工验收合格报告日期为准)。工期总日历天数(月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月数)为准。
(二)履约担保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0日内合同签订前,按800万元缴纳履约保证金,以保函的形式提交给业主,履约保证金将在竣工合格后,若施工单位无违约情况将在竣工验收通过后14天进行全额退还施工单位,若施工单位有违约情况,将按合同条款,扣除违约金后退还施工单位。
(三)工程款支付方式
1.根据确定的工程计量结果,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支付工程进度款申请,监理工程师应在收到承包人月完成合格工程量的报告后5天完成审核报告并报送发包人,发包人在收到监理工程师审核报告后5个工作日完成审批,并按照审批合格的工程量相应款项的75%支付给承包人进度款;
2.工程完成后,经监理初验完成后(含签证变更内容)支付至85%;
3.工程完工经有关单位验收达到合格标准,发包人在验收合格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已完成工程量相应工程款的90%;
4.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完整的竣工资料后90天内结算审计完成,结算审计完成后30天内,支付至最终审定工程结算价的97%。
5.余款3%在质保期满后14天内付清。
(四)工期延误约定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该项违约承包人每延误一天向发包人支付合同价0.5‰的违约金,违约金上限为履约保证金。如果承包人无法采取得到发包人认可的措施,发包人有理由视承包人无能力履行合同,发包人可以在发出书面通知14天后,与承包人终止合同,并要求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本合同价10%的违约金。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签约合同价10%。
(五)违约责任
1.承包人按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180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2.此次招标的中标人对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工程内容,除联合体方的工程外,其他中标人必须自行完成,不得转包或转让。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修改或终止(但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修改或终止除外),如任何一方单方面无故终止合同,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工程价款的1%违约金。
3.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采购和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由承包人根据监理人、发包人及设计要求重新采购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承包人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及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等精心组织施工,严格把好每道工序的质量关,确保工程竣工验收达到合格等级。经验收,如有不合格工程,承包人应无条件返工、整改、采取相应的补救、修复措施,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如无法修复或严重降低工程整体质量,则发包人有权扣除其全额质量履约保证金,
并处以工程结算总造价的5%的违约金。且发包人保留采取其他制约措施的权力。
5.承包人违反材料与设备专用要求的约定,未经批准,私自将已按照合同约定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或设备撤离施工现场的:造成工程损失的由承包人承担,造成工期延误的按工期延误约定执行。
6.承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程质量低下、进度迟缓、管理混乱,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并赔偿发包人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工程实施中出现的质量问题承包人按照发包人的要求无条件地进行限期整改,达到质量要求。因整改造成工期延误、经济损失等均由承包人承担一切责任;
7.承包人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发包人将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有关情况,由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罚,其发生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公司实施工程量为150,967,038元,占公司2017年营业收入的22.59%,若顺利实施预计对公司2018年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合同的履行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风险提示
(一)施工合同签订后,需要联合体双方按分工履行施工合同,工程能否达成到预期目标存在一定不确定性,且若因联合体成员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及其他违约责任,公司可能承担相应的违约风险。
(二)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因各种因素的影响,导致最终结算金额高于或低于合同金额,或项目提前完工或延期。
(三)项目需要提交履约保函,且将占用公司一定的流动资金,对公司的资金面构成一定压力,且存在项目不能如期结算及应收账款不能及时收回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2.《联合体协议》;
3.《联合体补充协议》。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云南云投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