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云投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与
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代财富证券云投生态员工持股计划1期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合同
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合同
本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以下双方于2016年3月9日在云南省昆明市签订:
甲方:云南云投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槐璋
乙方: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代财富证券云投生态员工持股计划1期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法定代表人:蔡一兵
甲乙双方已于2015年9月26日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以下简称“《股份认购合同》”),约定在中国证监会核准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后,乙方(代财富证券云投生态员工持股计划1期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财富证券云投生态员工持股计划1期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生态1期计划”)将根据《股份认购合同》约定的条件、数量及价格,认购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现双方在平等、自愿、诚信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乙方认购甲方本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达成本补充合同如下:
一、对《股份认购合同》相关条款的补充
1.1生态1期计划的委托人为云南云投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由46名员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认购份额及金额等具体情况见附件)出资设立,与发行人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资产状况良好,不存在对生态1期计划成立及认购云投生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产生不利影响的情形。
1.2乙方同意并确认,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认购资金来源于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的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不存在接受他人委托投资或代他人投资、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类似安排,亦不存在认购资金直接或间接来源于甲方及其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情况。
1.3乙方保证,在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发行方案于中国证监会备案前,生态1期计划资金募集到位。
1.4乙方保证,生态1期计划的委托人为云投生态1期员工持股计划,云投生态1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之间不存在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
1.5乙方承诺,在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于本次认购的相关股票锁定期内,员工持股计划不直接或间接转让、质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其所持有的生态1期计划份额。
1.6乙方承诺,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将遵守短线交易、内幕交易和高管持股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规定的义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依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等有关法规和甲方《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关联方履行重大权益变动信息披露、要约收购等法定义务时,将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与生态1期计划认定为一致行动人,将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直接持有的云投生态股票数量与生态1期计划持有的云投生态股票数量合并计算。员工持股计划向乙方发出投资指令时,应就是否违反以上义务进行说明。乙方应审慎核查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权益变动情况,并应当提醒、督促与甲方存在关联关系的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履行上述义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如违反上述义务,应将其收益归甲方所有,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1.7如届时乙方认购资金不足,乙方同意由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其他发行对象认购不足部分对应的股份。
二、其他事项
2.1本补充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各自公章之日起成立,并自《股份认购合同》约定的各项生效条件均获得满足之首日生效。
2.2本补充合同作为《股份认购合同》的组成部分,与《股份认购合同》共同构成各方就本合同项下事宜的完整合同。本补充合同有约定的,以本补充合同为准;本补充合同未约定的,继续执行《股份认购合同》有关条款。
2.3如无另行说明或本合同另行修改的,本合同所使用的用语或定义具有与《股份认购合同》中同一用语及定义相同的含义。
2.4本补充合同一式陆份,双方各执贰份,其余留存公司或报政府有关部门。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云南云投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代财富证券云投生态员工持股计划1期定向资产管理计划)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合同》的签字盖章页。)
甲方:云南云投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乙方: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附件:云投生态1期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名单
序号 姓名 认购资金额(人民币万元)
1 陈兴红 50
2 丁锐 50
3 谭仁力 50
4 申毅 50
5 陈德生 50
6 李志荣 10
7 李大强 20
8 熊艳芳 25
9 陈健 10
10 刘明才 10
11 周学进 10
12 代丽娟 20
13 王高斌 18
14 高琳 30
15 赵霞 10
16 杜海霞 20
17 王兰萍 20
18 洪东兵 30
19 潘艳玲 20
20 王程熹 20
21 陈翠英 15
22 杨绍何 10
23 黄丽芳 50
24 王海 30
25 赵林 20
26 韩绍晶 20
27 梁加庆 20
28 李婧娴 10
29 王晓东 60
30 李树恩 30
31 宁建春 30
32 潘先鹏 10
33 孙进龙 30
34 陈会生 5
35 谢雨农 15
36 谢妮 5
37 陈诗豪 15
38 蔺靓 5
39 郭嫚丽 30
40 施显杰 5
41 孙莎 12
42 张德林 10
43 刘国强 20
44 李斯琪 30
45 耿昭燕 8
46 杨晓军 7
合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