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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 大 地:重大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09-12-22

证券代码:002200 证券简称:绿大地 公告编号:2009-054
    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合同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09 年12 月17 日,公司与成都武侯城乡统筹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武侯统筹”)签订《武侯“198”绕城高速路两侧植绿首期项目协议书》,协
    议暂定总价人民币133,128,649 元,其中绿化工程项目暂定人民币63,652,451
    元,苗木基地项目暂定人民币69,476,198 元(扣除基础设施建设部分)。
    一、项目背景
    成都市“198 区域”指环绕中心城区的198 平方公里的非建设用地,其中大
    部分的区域将是生态用地,用于建设森林、草地、花卉、水体和生态农业等项目,
    塑造成都市的都市大景观,建成后的198 区域将成为成都市的都市通风口和城市
    绿肺。
    “武侯198 项目”总占地面积为15.33 平方公里,项目总投资达250 亿以上,
    采用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方式,该项目集生态绿地、产业园区、新型社区建设
    为一体。本次承建项目属于“武侯198 项目”的一部分。
    二、合同主要内容
    (一)合同实施内容划分
    1、绿化工程项目:防护林项目、园林景观项目(含苗木基地项目中的基础
    设施建设部分)。
    2、苗木基地项目:与武侯统筹共同建设用于绿化工程用苗的苗木基地。2
    (二)工期
    绿化工程项目和苗木基地项目的建设实施工期暂定为152 天,开工日期确定
    为2009 年12 月21 日。
    (三)价款支付及竣工结算
    1、价款支付
    工程项目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 天内,武侯统筹应向公司按当月计量完成产
    值的70%支付进度款,工程尾款在竣工结算报告经确认后支付。
    2、竣工结算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武侯统筹认可后5 天内,公司向武侯统筹递交竣工结算
    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竣工图结合现场实际测量完工合格项目的工程
    数量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四)苗木基地项目专用条款
    1、苗木基地项目投资总额及经营期
    (1)投资总额暂定为77,513,370 元(其中8,037,172 元的基础设施建设纳
    入前述绿化工程项目,69,476,198 元为绿化苗木基地合作建设金额)。
    (2)项目经营期暂定为3 年。项目建设完毕后,公司将以建造合同收入的
    形式收回实际投资额的50%,剩余50%将作为苗木基地项目的投入在未来三年内
    与甲方共同经营、共负盈亏。
    2、苗木基地项目的实施主体为武侯统筹,公司按苗木基地项目经营投资总
    额先行承担50%用于苗木经营,武侯统筹委托公司承担苗木基地项目的经营管
    理,公司以所承担费用总额为限与武侯统筹共同承担苗木基地的经营风险,共享
    苗木基地的经营收益。
    3、盈亏承担方式
    苗木基地建成后,武侯统筹实际结算投入和公司垫资金额各占50%,双方按
    此比例共同承担苗木基地的经营风险、共同分享苗木基地经营的收益。苗木基地3
    经营的终止,双方约定有如下的三种形式:
    (1)双方持续合作,确定成立合资公司时:苗木基地的存量资产经双方或
    第三方评估确认后,双方将苗木基地建设期间各自实际承担的资金,在完善相关
    财务程序后,变更为合资公司的实收资本,若涉及权益比例变化的,另行协商。
    (2)双方合作终止,一方选择持续经营,一方退出经营时:持续经营的一
    方需支付另一方按约定分配方式计算应得金额的款项后,苗木基地的所有权归持
    续经营方所有。
    (3)双方均决定终止苗木基地的经营时:苗木基地的存量资产经双方评估
    确认,存量产品面向市场销售或向第三方整体转让后,获得的所有收益扣除必要
    成本,按双方各50%的权益比例进行分配,以冲抵甲乙双方合作期初对苗木基地
    的投入资金或所应承担的资金。
    三、合同交易对方武侯统筹基本情况
    武侯统筹注册地址:成都市武侯区川藏路成双段鞋都南路139 号,注册资本:
    1,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彭勇,主营业务:项目投资与管理;土地整理;房地
    产开发经营;市政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农业项目开发等。截止到2009
    年9 月30 日,该公司总资产为85,365.41 万元,净资产50,356.33 万元。
    武侯统筹是武侯区政府设立以承担武侯区198 项目建设的投资公司,与公司
    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1、本合同中“绿化工程项目”本质属于公司对外承接的绿化工程,合同履
    行将会增加公司的工程收入和业务利润,绿化工程项目金额为63,652,451 元,
    占2008 年度营业总收入的18.62%。
    2、“苗木基地项目”预计投资69,476,198 元,建设完毕后,公司将以建造
    合同收入的形式收回实际投资额的50%,剩余50%将作为苗木基地项目的投入在
    未来三年内与甲方共同经营、共负盈亏,公司主要收益体现在项目未来的经营,
    对当期损益影响不大。4
    3、公司通过与武侯统筹建立苗木基地,可将该基地的苗木直接供应到“198
    项目”,基地苗木的销售风险不大。
    合同履行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提示
    1、绿化工程项目的金额将在建设完毕后,以甲方经审计的实际投资总额确
    定,故本合同所涉及金额将有与实际结算金额有一定的差异。
    2、合作建立基地的合营方式是公司经营模式的一次尝试和探索,合作的效
    果具有不确定性。该项目为公司是公司异地扩张、占领异地市场的方式之一,合
    同的履行将为公司开拓异地市场奠定基础。
    特此公告。
    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9 年12 月22 日
    备查文件:
    《武侯“198”绕城高速路两侧植绿首期项目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