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本次修订经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行有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董事会拟增设副董事长职务,现拟对《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改,修改对照如下表所示。
原章程条款 修订后章程条款
第六十七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 第六十七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 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 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主持,
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
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
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 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
组成,其中设董事长一人,独立 组成,其中设董事长一人,副董
董事 3 人。 事长一人,独立董事 3 人。
第一百一十一条 董事会设董事 第一百一十一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 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董事长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不得兼 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
任公司总经理职务。 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一百一十三条 董事长应当亲 第一百一十三条 董事长应当亲自履行职务,董事长不能履行职 自履行职务,副董事长协助董事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 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
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 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
务。 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
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
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
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