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证通电子 证券代码:002197 公告编号:2018-016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
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未来六个月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股东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9日收
到公司股东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基金”)的《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告知函》和《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的通知》。财通基金告知其旗下投资组合原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并通知未来六个月减持所持有公司部分股份的计划,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原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情况说明
公司于2017年9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
露了《公司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17-080),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财通基金计划减持财通基金 (代表旗下投资
组合)持有的证通电子股份数量不超过31,180,716股,不超过证通电子总股本的
6%。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期间:2017年9月14日-2018年3月11日;通
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期间:2017年10月10日-2018年3月11日(因2018
年3月10日及3月11日为非交易日,所以财通基金原减持计划的届满日提前至
2018年3月9日)。
另因财通基金原减持股份计划的减持时间区间过半,公司于2017年12月12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
东股份减持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98)。
截至2018年3月9日,财通基金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已届满,根据《上市公
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旗下投资组合)减持股份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1、股东减持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当期减持
(元/股) (股) 比例
财通基金 2017-12-12~
管理有限 竞价交易 2018-3-9 11.69 2,989,022 0.58%
公司(代表
旗下投资 大宗交易 2018-01-03 11.47 189,776 0.04%
组合)
合计 -- -- 11.67 3,178,798 0.62%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的持股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 占总股
股数(股) 本比例 股数(股) 本比例
财通基金 合计持有股份 41,171,319 7.99% 37,992,521 7.37%
管理有限
公司(代表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41,171,319 7.99% 37,992,521 7.37%
旗下投资
组合)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3、因自身投资安排,财通基金除上述减持情况外,原计划中剩余股份尚未减持。
二、股东未来六个月减持计划情况
(一)持股情况
1、股东名称: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旗下投资组合)
2、股东持股情况:截止2018年3月9日,财通基金旗下投资组合持有公司股份37,992,521股,占公司总股本7.37%。财通基金旗下投资组合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于2017年9月14日起解除限售并实际可上市流通。详见公司2016年9月12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
3、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财通基金在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2016年9月14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限售期间,财通基金严格履行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事项。
(二)未来六个月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自身投资安排。
2、股份来源: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
3、减持方式: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及或其他合法方式。
4、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其中,如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之后进行;如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之后进行。即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期间:2018年3月15日-2018年9月10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期间:2018年4月2日-2018年9月10日。
5、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
减持数量不超过30,909,410股,不超过证通电子总股本的6%。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10,303,136股,不超过证通电子总股本的2%;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20,606,274股,不超过证通电子总股本的4%。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其中: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三、其他说明
1、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旗下投资组合承诺上述原减持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及大宗方式进行交易,应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财通基金原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3、财通基金上次减持计划已期限届满,截止本公告日,财通基金持有公司股份37,992,521股,占公司总股本7.37%,仍是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4、财通基金未来6个月的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内容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做出的预披露信息。财通基金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故本次减持计划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5、财通基金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6、财通基金本次减持将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财通基金出具的《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告知函》;
2、《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的通知》。
特此公告!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