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证通电子 证券代码:002197 公告编号:2019-121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23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曾胜辉先生的《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姓名:曾胜辉
2、持股情况:持有公司总股数为30,032,4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83 %,
均为无限售流通股。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份)。
3、减持方式: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及/或其他合法方式。
4、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减持数量不超过 20,606,276 股(包含20,606,276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4%)。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5、减持期间:集中竞价交易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即2019年11月14日至2020年5月14日);大宗交易自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即2019年11月1日至2020年5月1日)。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二、其他事项
1、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1)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曾胜辉先生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持有的股份。”
(2)在公司2015年7月11日披露的《公司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的公告》中曾胜辉先生承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监督管理部门颁布的法律法规、通知和要求,并在法律法规、通知和要求中明确规定的期间内不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份,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曾胜辉先生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2、曾胜辉先生与许忠慈先生,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许忠桂女士、曾胜强先生为一致行动人,其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本减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4、曾胜辉先生在本次公告披露日前十二个月内未减持公司股份。
5、曾胜辉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在上述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相关股东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进行股份减持,切实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曾胜辉先生签署的《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