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96 证券简称:方正电机 公告编号:2022-066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
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鉴于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方正电机”)拟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中国证监会”)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为保障投资者知情权,维护投资者利益,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1 日报送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申报文件中,发行预案披露
的认购对象卓越汽车有限公司间接股东中车城市交通有限公司股权结构,与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律师工作报告载明的中车城市交通有限公司股权结构不一致,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63 号)第四条的规
定。2021 年 5 月 6 日,中国证监会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六十
四条的规定,对公司及董事会秘书牟健出具《关于对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及牟健采取监管措施的决定》(【2021】31 号),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董事会秘书牟健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对其采取监管谈话措施。
二、公司相应整改措施
针对公司及相关人员存在的上述违规行为,公司采取整改措施如下:
(一)强化信息披露管理,加强公司内外部沟通机制。强调各部门应密切关注、跟踪日常事务中与信息披露相关事项,及时反馈公司重大信息,严格执行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内部控制制度》等相关制度。加强公司内部沟通
机制,确保在重大事项发生的第一时间按照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履行披露义务,保障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信息披露。加强公司与控股股东及间接控股股东等主体的外部沟通,明确控股股东及间接控股股东等主体应及时通知上市公司的事项清单,明确控股股东及间接控股股东等主体与上市公司对接联系人,确保相关主体在发生重大事项变化时第一时间通知公司,并协助公司按照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履行披露义务。
(二)明确信息披露相关报告义务人的责任。要求公司相关报告义务人严格按照《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内部控制制度》等制度规定的程序传递重大信息,且需要对报告和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同时,公司将信息披露工作纳入相关报告义务人的绩效考核中,对有关人员因失职导致信息披露违规,给公司造成严重影响或损失的,要绝不留情地对其给予批评、警告、解除职务甚至索赔等处分或处罚,确保制度执行效果,保证公司合规运作。
(三)强化公司监事会监督职责。公司监事会将进一步加强对公司信息披露以及公司相关报告义务人责任履行情况的监督,发现信息披露不及时、不规范的行为,将及时向董事会、股东大会反映或直接向证券监管机构和有关部门报告,切实履行监事会的监督职责。
(四)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的内控流程,强化内控制度执行与监督。公司将不断强化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完善信息披露相关的规章制度,对内部控制制度、审批系统、执行流程等进行全面梳理及整改,全面梳理内控风险点,规范信息披露流程管理,建立风险防控的长效机制,严格落实和提高内控制度的执行力度。同时,公司将加强对信息披露内控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力度,确保符合公司内控制度执行及管理规范。
(五)强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有关人员的合规意识。后续公司将在董事会的领导下,不定期开展专题培训活动,进一步提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强化董监高及相关人员的规范运作意识,规范董监高及相关人员的行为,切实提高公司治理及内控管理能力。公司也将持续安排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有关人员积极参加证监会、交易所、上市公司协会等监管部门举办的相关培训及学习。
特此公告。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