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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电机: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30

方正电机: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196        证券简称:方正电机        公告编号:2021-024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

  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进行换届选举。公
司于 2021 年 3 月 2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新一届董事会成员 9 人,其中非独立董事 6 人,独立董事 3 人。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冯融先生、邹建生先生、何德军先生、牛铭奎先生、牟健先生、徐华月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肖勇民先生、仓勇涛先生、应晓晨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已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综上,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为冯融先生、邹建生先生、何德军先生、牛铭奎先生、牟健先生、徐华月女士;独立董事候选人为肖勇民先生、仓勇涛先生、应晓晨先生。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上述董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成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成员,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核通过之日起生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成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将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对第六届董事会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29 日

 附件:
 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冯 融,男,197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国社科院金融学博士,
美国新泽西理工大学电机系硕士,清华大学电机系学士。在美国和中国有 20 多年公司管理及金融服务从业经验。曾任瑞信方正证券董事总经理,西部证券总经理助理,上海城投控股诚鼎资本创始合伙人等职务;现任绿脉控股集团董事长。

  冯融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通过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也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它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邹建生,男,196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学位,中共党员,
上海市“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曾任浙江省杭州市国动委综合办公室专职副主任、市征兵办公室专职副主任,浙江省桐庐县委常委、人武部部长,浙江某预备役师党委常委、后勤部部长,申通快递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任中车城市交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绿脉控股集团副总裁、上海海能汽车电子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奉新智能制造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及中达通智慧物流(上海)有限公司、申龙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

  邹建生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通过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也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它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何德军,男,197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学历,中共党员。
 曾在南车株洲电力机车有限公司、中车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中车城市交通有限公 司任职,现任绿脉控股集团总裁、中城捷运城市交通有限公司、上海中车绿脉股 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苏州中车氢能动力技术有限公司、绿脉汽车工业有限 公司董事等职务。

  截止本公告日,何德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
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它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牛铭奎,男,1972 年出生,工学博士。历任吉林大学汽车学院副教授、德国
LuK 公司项目经理、舍弗勒贸易(上海)有限公司汽车事业部副总裁、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止本公告日,牛铭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也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它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牟健,男, 1980 年出生,中国籍。中国注册会计师、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
 (ACCA)。历任贵州正方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浙江东方会计师事务所经理、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经理、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 现任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截止本公告日,牟健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25,05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3%,牟健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也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它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徐华月,女,1980 年出生,中国籍。复旦大学硕士学历学位,复旦大学 MBA,
高级国际财务管理师 IFM,历任上海必胜客有限公司财务共享中心 AP、TNT(天地华宇)集团资金经理、旭森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杉杉控股外派(杉杉旅游平台)财务总监、吐鲁番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桂林尧山索道有限公司董事、吐鲁番统一旅游营销公司董事、古大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兼CFO,现任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


  截止本公告日,徐华月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也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它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肖勇民,男,195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EMBA,中共党员。
 曾任株洲电力机车厂干事、副科长、主任、副处长;纪委副书记兼监察处长;株 洲联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现任株洲联诚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总经理。

  肖勇民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持有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也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它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仓勇涛,男, 197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中国注
 册会计师(非执业),澳大利亚注册会计师,上海财经大学管理学(会计学)博士。 2013 年 3 月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历任中国石化集团第二建设公司会计, 上海外国语大学国际金融贸易学院任会计学专业教师、国际金融贸易学院院长助 理,江苏省盐城市城南新区招商二局副局长。现任上海外国语大学国际金融贸易 学院副院长,会计学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浙江青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拟上市) 独立董事。

    主持了教育部人文社科规划基金项目《股利管制政策效应、分析师信息解 读与投资者保护》;参与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财务分析师跟进对公司内部 人行为治理的研究》、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中国上市公司交叉持股的经济后 果研究》、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财务分析师预测盈余属 性之信号显示效应研究》、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计划人文社科重大项目《文
 化产业的经济支持政策研究:国际经验与启示》等。

  仓勇涛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持有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也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它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应晓晨,男,198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学位。曾先后
 在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北京金诚同达(上海) 律师事务所就职从事法律工作。现任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 人、律师。

  应晓晨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持有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也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它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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