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96 证券简称:方正电机 公告编号:2021-017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
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持股 5%以上股东卓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徐正敏女士、徐迪先生拟在本公
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窗口期不得减持)以集中竞价或大
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6,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28%)。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2017]9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等最新减持规定,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 5%以
上股东卓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徐正敏女士、徐迪先生于 2021 年 2 月 19 日向
公司提交《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止 2021 年 2 月 19 日,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公司股份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卓 斌 26,810,777 5.72%
徐正敏 2,312,035 0.49%
徐 迪 54,879 0.01%
合 计 29,177,691 6.22%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拟减持股东自身财务需求及安排。
2、股份来源:卓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徐正敏女士、徐迪先生减持股份来源于 2015 年重大资产重组解禁股及孽息。
3、减持数量、比例:
拟减持股份
占其持有公司股 拟减持股份
持减持股份数量 份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
股东名称 (股) 的比例(%) 例(%)
卓 斌 不超过 4,945,121 股 18.45% 1.06%
徐正敏 不超过 1,000,000 股 43.25% 0.21%
徐 迪 不超过 54,879 股 100% 0.01%
合 计 不超过 6,000,000 股 -- 1.28%
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窗口期不得减
持)。
5、减持价格:视市场情况确定。
6、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
后的 6 个月内进行(窗口期除外),且任意连续 90 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
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
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减持期间为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
日之后的六个月内(窗口期除外),且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并且受让方在受让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受让的股份。
7、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1)卓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徐正敏女士、徐迪先生在重大资产重组时承 诺:本人认购的方正电机股份分三期解锁,首期解锁:自标的股份上市之日起
满 12 个月且经审计的 2015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实际净利润不低于承诺利润
数的,首期解锁 30%;第二期解锁:自标的股份上市之日起满 24 个月且 2016
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实际净利润不低于承诺利润数的,第二期解锁
30%;第三期解锁:自标的股份上市之日起满 36 个月且 2017 年经审计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后实际净利润不低于承诺利润数的,第三期解锁 40%。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承诺均已履行完毕。本次计划减持股份不存在违反其承诺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完成后,卓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徐正敏女士、徐迪先生的总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2、卓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徐正敏女士、徐迪先生均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前述股东承诺,在按照本计划减持股份期间,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4、公司将根据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2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