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96 证券简称:方正电机 公告编号:2020-080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减持股份计划实施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
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43),对持股 5%以上股东卓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徐正敏女士、徐迪先生计划减持公司股份进行了预披露。
2、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因减持股份时间过半,现将上述人员减持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告中部分数据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可能存在差异。
一、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主要内容
1、减持期间:自 2020 年 7 月 9 日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
后的 6 个月内。
2、减持原因:拟减持股东自身财务需求及安排。
3、股份来源:卓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徐正敏女士、徐迪先生减持股份来源于 2015 年重大资产重组解禁股及孽息。
4、减持价格:视市场情况确定。
5、减持数量、比例:
拟减持股份 拟减持股份
持减持股份数量 占其持有公司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股东名称 (股) 份的比例(%) 比例(%)
卓 斌 不超过 7,569,186 股 25.33% 1.62%
徐正敏 不超过 2,504,535 股 74.44% 0.53%
徐 迪 不超过 1,926,279 股 100% 0.41%
合 计 不超过 12,000,000 股 -- 2.56%
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二、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公司于 2020年10月30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卓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徐正敏女士、徐迪先生《关于本次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的告知函》,获悉截止
2020 年 10 月 30 日持股 5%以上股东卓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徐正敏女士、徐迪
先生截止本公告日共计减持 5,399,200 股股份。现将其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 减持数量 占公司总股
(元/股) (股) 本比例
徐正敏 集中竞价交易 2020 年 10
5.65 3,87,600 0.083%
月 12 日
徐正敏 集中竞价交易 2020 年 10
6.38 64,900 0.014%
月 14 日
徐正敏 集中竞价交易 2020 年 10
7.02 600,000 0.128%
月 15 日
徐迪 集中竞价交易 2020 年 09
5.3 50,000 0.01%
月 14 日
徐迪 集中竞价交易 2020 年 09
5.61 946,100 0.20%
月 14 日
徐迪 集中竞价交易 2020 年 09
5.7161 547,900 0.12%
月 21 日
徐迪 集中竞价交易 2020 年 09
5.7828 203,500 0.04%
月 21 日
徐迪 集中竞价交易 2020 年 10
5.6504 123,900 0.026%
月 12 日
卓斌 集中竞价交易 2020 年 10
7.02 1,000,000 0.21%
月 15 日
卓斌 集中竞价交易 2020 年 10
7.02 475,300 0.10%
月 15 日
卓斌 集中竞价交易 2020 年 10
7.02 1,000,000 0.21%
月 15 日
合 计 5,399,200 1.16%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 公 司 股数(股) 占公司总股
总 股 本 本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
35,177,691 7.51% 29,778,491 6.35%
卓斌及一 份
致行动人 其中:无限售
35,177,691 7.51% 29,778,491 6.35%
徐正敏、 条件股份
徐迪 有限售条件
0 0.00% 0 0.00%
股份
三、其他相关说明
1、 卓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徐正敏女士、徐迪先生将可能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公司会继续关注本次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按照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2、卓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徐正敏女士、徐迪先生均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前述股东承诺,在按照本计划减持股份期间,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4、公司将根据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卓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徐正敏女士、徐迪先生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0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