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有关规定,现将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307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0,000股,发行价为每股4.70元,共募集资金141,000,000.00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3,71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37,290,000.00元,已由中信证券于2019年1月31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减其余发行费用1,742,830.2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135,547,169.80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9年2月1日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9]20号)。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项 目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135,547,169.80
加:存款利息收入 400,538.79
加: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生的收益 579,812.41
加: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赎回 30,000,000.00
减:银行手续费 901.50
减: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55,000,000.00
减:募投项目累计使用 43,190,227.32
减: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51,416,200.00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6,920,192.18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于2015年6月5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2019年2月,公司、中信证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中信证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海能汽车电子有限公司、中信证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定支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设2个募集资金专户,全资子公司上海海能汽车电子有限公司设1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浙江方正电机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3430020010120 活期 9,893,813.83
股份有限公司 司丽水分行 100119618
浙江方正电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1985010104002 活期 1,198,951.70
股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丽水分行 0833
上海海能汽车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0388770004004 活期 5,827,426.65
电子有限公司 限公司上海嘉定支行 2784
合 计 16,920,192.18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9年2月2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70,000,000.00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55,000,000.00元,赎回30,000,000.00元,确认理财产品收益579,812.41元。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2019年2月2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51,416,200.00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已投入资金的实际投资情况进行了审核,并于2019年2月26日出具《关于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9]第163
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意见,认为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9年度,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附件:2019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6日
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9 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135,547,169.8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94,606,427.32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94,606,427.32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 是否 募集资金 调整后 本年度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 项目达到预定 本年度 是否达到 项目可行性
和超募资金投向 已变更项目 承诺投资 投资总额 投入金额 累计投入金额 投资进度(%) 可使用状态日期 实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是否发生
(含部分变更) 总额 (1) (2) (3)=(2)/(1) 重大变化
年产 35万台新能源
汽车驱动电机及电 否 115,000,00 115,000,000 79,870,891. 79,870,891.30 69.45 2020年 6月 1,632,560.50 不适用 否
驱动集成系统项目 0.00 .00 30
新能源汽车电驱动
系统与节能电机研 否 20,547,200 20,547,200. 14,735,536. 14,735,536.02 71.72 2020年 9月 — 不适用 否
究院项目 .00 00 02
合 计 --- 135,547,20 135,547,200 94,606,427. 94,606,427.32 — — 1,632,560.50 -- --
0.00 .00 32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年产 35万台新能源汽车驱动电机及电驱动集成系统项目”未达到预计收益的原因:
1、新能源汽车行业业务受行业补贴滑坡等政策影响,较预期大幅下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2、下游客户项目推进进度放缓;
3、扁线电机设备具有较高的技术领先性,设备投入开发难度大、周期长;
4、募集资金到位晚于预期,项目建设相应推迟。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