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96 证券简称:方正电机 公告编号:2019-054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
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持股5%以上股东青岛金石灏汭投资有限公司拟减持股份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窗口期不得减持)以集中竞价减持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9,470,200股,即不超过总股本的2%,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窗口期不得减持)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18,940,400股,即不超过总股本的4%,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8,410,600股,即不超过总股本的6%。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最新减持规定,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青岛金石灏汭投资有限公司于2019年5月30日向公司提交《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止2019年5月30日,公司拟减持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一)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公司股份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青岛金石灏汭 29,964,159 6.33%
投资有限公司
合 计 29,964,159 6.33%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因自身财务需求及安排。
2、股份来源:减持股份来源于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份解禁股及孽息。
3、减持数量、比例:
拟减持股份
占其持有公司股 拟减持股份
持减持股份数量 份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
股东名称 (股) 的比例(%) 例(%)
青岛金石灏汭
投资有限公司 不超过28,410,600股 94.82% 5.9999%
合 计 不超过28,410,600股 -- 5.9999%
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
拟减持股份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4、减持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
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
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
5、减持价格:参照市场价格进行减持。
6、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
后的6个月内进行(窗口期除外),且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
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减持期间为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窗口期除外),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并且受让方在受让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受让的股份。
7、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1)青岛金石灏汭投资有限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时承诺:本次交易中本单位以持续拥有权益时间超过12个月的德沃仕股权认购的方正电机股份自标的股份上市之日起满12个月解锁100%。本单位以持续拥有权益时间不足12个月的德沃仕股权认购的方正电机股份的锁定期为三年,自标的股份上市之日起满36个月解锁。
(2)青岛金石灏汭投资有限公司2015年作为募集配套资金认购方作出如下承诺:作为方正电机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的现金认购股份方,本人/本单位承诺:本人/本单位所认购方正电机本次发行的新增股份,自该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青岛金石灏汭投资有限公司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已履行完毕,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青岛金石灏汭投资有限公司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2、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前述股东承诺,在按照本计划减持股份期间,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
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3、公司将根据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