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96 证券简称:方正电机 公告编号:2019-035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
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董事冒晓建先生拟减持股份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窗口期不得减持)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573,30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12%)。
持股5%以上股东卓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徐正敏女士、徐迪先生拟减持股份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窗口期不得减持)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7,9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5.89%)。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最新减持规定,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冒晓建先生与持股5%以上股东卓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徐正敏女士、徐迪先生于2019年4月23日向公司提交《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止2019年4月23日,公司拟减持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董事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公司股份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冒晓建 2,293,233 0.48%
合 计 2,293,233 0.48%
(二)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公司股份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卓斌 29,886,877 6.31%
徐正敏 3,364,535 0.71%
徐迪 1,926,279 0.41%
合 计 35,177,691 7.43%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拟减持股东自身财务需求及安排。
2、股份来源:冒晓建先生、卓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徐正敏女士、徐迪先
生减持股份来源于2015年重大资产重组解禁股及孽息。
3、减持数量、比例:
拟减持股份
占其持有公司股 拟减持股份
持减持股份数量 份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
股东名称 (股) 的比例(%) 例(%)
冒晓建 不超过573,308股 25% 0.12%
合 计 不超过573,308股 -- 0.12%
拟减持股份
占其持有公司股 拟减持股份
持减持股份数量 份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
股东名称 (股) 的比例(%) 例(%)
卓斌 不超过23,000,000股 76.96% 4.86%
徐正敏 不超过3,000,000股 89.16% 0.63%
徐迪 不超过1,900,000股 98.63% 0.40%
合 计 不超过27,900,000股 -- 5.89%
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窗口期不得减持)。
5、减持价格:视市场情况确定。
6、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进行(窗口期除外),且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减持期间为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窗口期除外),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并且受让方在受让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受让的股份。
7、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1)冒晓建先生、卓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徐正敏女士、徐迪先生在重大资产重组时承诺:本人认购的方正电机股份分三期解锁,首期解锁:自标的股份上市之日起满12个月且经审计的2015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实际净利润不低于承诺利润数的,首期解锁30%;第二期解锁:自标的股份上市之日起满24个月且2016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实际净利润不低于承诺利润数的,第二期解锁30%;第三期解锁:自标的股份上市之日起满36个月且2017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实际净利润不低于承诺利润数的,第三期解锁40%。
(2)冒晓建先生作为公司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时承诺:若本人担任方正电机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交易中本人认购的方正电机股份自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方正电机收购该部分股份。前述锁定期满后,本人在方正电机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将向方正电机申报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方正电机的股份及变动情况,每年转让的股份将不会超过所直接或间接持有方正电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本人在离职后半年内,将不会转让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方正电机股份。
上述承诺均得到严格履行,未履行完毕的承诺将会继续履行。本次计划减持
股份不存在违反其承诺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1、冒晓建先生、卓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徐正敏女士、徐迪先生均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2、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前述股东承诺,在按照本计划减持股份期间,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3、公司将根据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