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96 证券简称:方正电机 公告编号:2018-018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
减持计划期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年8月10日收到持
股5%以上股东卓斌先生、青岛金石灏汭投资有限公司及公司董事兼总经理蔡军彪先
生、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牟健先生、董事翁伟文先生、董事长直系亲属张驰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上述人员计划自2017年8月12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卓斌先生本次计划减持不超过8,06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787538% ;青岛金石灏汭投资有限公司本次计划减持不超过1,256,81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278734%;蔡军彪先生本次计划减持不超过202,3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044866%;牟健先生本次计划减持不超过159,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035263%;翁伟文先生本次计划减持不超过49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108672%;张驰先生本次计划减持不超过155,5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34487%。详见2017年 8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7-042)。
一、股东减持情况
1、持股5%以上股东卓斌先生已于2017年9月8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
股份3,999,957股。具体详见公司于2017年12月2日披露的《关于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司编号:
2017-067)。卓斌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已完成。
2、持股5%以上股东青岛金石灏汭投资有限公司已于2017年9月4日、2017
年9月20日通过集合竞价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股份1,256,810股。具体详
见公司于2017年9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持
股5%以上股东减持完成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56)。青岛金石灏汭投资有
限公司本次减持计划已完毕。
3、公司董事兼总经理蔡军彪先生已于2018年1月9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
减持股份202,300股,具体详见2018年1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董事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3)。蔡军彪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已完成。
4、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牟健先生已于2017年12月29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
合计减持股份 158,950股,具体详见 2017年 12月 30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75)。牟健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已完成。
5、2018年3月2日,董事翁伟文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区间届满,公司收
到翁伟文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完成告知函》自2017年9月2日至2018年3
月2日期间,未实施公司股份减持。
6、2018年3月2日,董事长直系亲属张驰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区间届满,
公司收到翁伟文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完成告知函》自2017年9月2日至2018
年3月2日期间,未实施公司股份减持。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股票上市南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及减持进展情况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实际减持情况符合已披露的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卓斌先生、青岛金石灏汭投资有限公司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四、备查文件
1、《股份减持计划完成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