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96 证券简称:方正电机 公告编号:2017-026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
及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
可解锁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
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为147人;
2、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数量为200.815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7571%,
其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本激励计划解锁数量为186.925万股,预留部分的
限制性股票解锁数量为13.89万股;
3、本次限制性股票需在有关机构的手续办理结束后方可解锁,届时公司将另行公告。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5月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及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关联董事张敏、蔡军彪、牟健、翁伟文回避表决。公司及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满足《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相关解锁条件,同意公司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办理相关解锁事项。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147人,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00.815万股,其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本激励计划解锁数量为
186.925万股,占股权激励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25%;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解锁数量为13.89万股,占股权激励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的30%。本次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0.7571%。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2014年12月19日,公司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其主要内容如下:
1、标的股票种类: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标的股票为公司普通股A股
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标的股票为公司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新股。
3、标的股票的数量: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不超过800万股,占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日公司股本总数17,079.4044万股的4.68%,其中首次授予股票 753.7 万股,占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日公司股本总数17,079.4044万股的4.41%;预留股票46.3万股,占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日公司股本总数17,079.4044万股的0.27%,
4、激励对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148人,包括公司中
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激励对象名单已经公司监事会核实,具体分配如下表:
占授予限制性 占激励计划草案
授予限制性股票
序号 姓名 职务 股票总数的比 摘要公告日公司
的数量(股)
例 总股本的比例
1 蔡军彪 董事、总经理 560,000 7.00% 0.33%
董事、董事会秘
2 牟健 440,000 5.50% 0.26%
书、财务总监
占授予限制性 占激励计划草案
授予限制性股票
序号 姓名 职务 股票总数的比 摘要公告日公司
的数量(股)
例 总股本的比例
董事、子公司总
3 翁伟文 600,000 7.50% 0.35%
经理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小计 1,600,000 20.00% 0.94%
核心骨干员工共145人 5,937,000 74.21% 3.48%
预留部分 463,000 5.79% 0.27%
合计 8,000,000 100.00% 4.68%
4、对限制性股票锁定期安排的说明:
本计划的有效期为60个月,自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起计算。
本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满12个月后分四期
解锁,具体安排如下:
解锁期 解锁时间 解锁比例
自首次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第1个交易日起至首
第1个解锁期 15%
次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1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第1个交易日起至首
第2个解锁期 25%
次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1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第1个交易日起至首
第3个解锁期 25%
次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1个交易日当日止
解锁期 解锁时间 解锁比例
自首次授予日起48个月后的第1个交易日起至首
第4个解锁期 35%
次授予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1个交易日当日止
本计划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自预留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分三期解锁,具
体安排如下:
解锁期 解锁时间 解锁比例
自预留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第1个交易日起至预
第1个解锁期 30%
留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1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第1个交易日起至预
第2个解锁期 30%
留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1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第1个交易日起至预
第3个解锁期 40%
留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1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解锁期内,董事会确认达到解锁条件后,激励对象必须在解锁期内,就当期可申请解锁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向公司提交限制性股票解锁申请书。如激励对象未按期限向董事会提交书面申请,视为激励对象自愿放弃解锁,相应限制性股票不再解锁并由公司回购后注销。若解锁期内任何一期未达到解锁条件,则当期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并由公司回购后注销。
5、限制性股的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①公司首次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753.70万股,首次授予价格为7.89元/股,该授予价格依据本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15.78元/股的50%确定。②公司于2015年6月18日向1名激励对象授予46.3万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依据激励计划规定按照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50%确定,即9.17元/股。 6、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条件
(1)达到公司业绩考核条件
本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分四期解锁,各年度绩效考核目标达到下述业绩考核指标时,激励对象首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锁。
解锁期 业绩考核条件
第1个解锁期以2014年为基准年,首次授予日当年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0%
以2014年为基准年,首次授予日后第一年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第2个解锁期
50%
以2014年为基准年,首次授予日后第二年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第3个解锁期
150%
以2014年为基准年,首次授予日后第三年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第4个解锁期
250%
预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