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95 证券简称:岩山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5
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员工购房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员工购房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下同)为员工购房提供无息借款的财务资助,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在此限额内可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 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1、借款对象:适用于与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的中国境内员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人除外;
2、借款用途:为帮助员工在上海安家立业,解决骨干人才住房问题;
3、借款理由:为更好地吸引和留住关键岗位核心人才,减轻公司员工的经济压力,进一步完善员工福利制度体系建设;
4、借款额度: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在此限额内可滚动使用;其中司龄36个月(含)以上的申请人可申请的贷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万元,司龄18个月(含)以上、36个月(不含)以下的申请人可申请的贷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万元;
5、借款期限:根据《借款合同》约定,借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6个月;
6、借款利息:无息;
7、还款方式:可选择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还款等,根据员工实际情况选择,由《借款合同》约定;
8、审批程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也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9、实施方式: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组织人力资源、财务等部门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被资助对象为与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中国境内员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人除外。被资助对象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风险防范措施
1、公司与员工签署《借款合同》及《还款计划》,明确还款计划,严格控制风险。该员工的全部借款须在借款期限届满前全部还清,若其未按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则公司将根据《借款合同》及《还款计划》约定行使合法权利。
2、若员工在还款期内离职,须在离职之日起1个月内一次还清剩余款项;如有异常情况按合同约定办理,同时公司保留法律追诉的权力。
3、员工获得借款后发生违法违纪、严重违反公司制度情形的,公司有权提前收回借款,该员工还应按银行同期的贷款利率向公司支付借款利息。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员工首次购房或改善性购房提供无息贷款的财务资助,旨在帮助员工在上海安家立业,解决骨干人才住房问题,为精英人才提供福利。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公司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财务资助事项。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在不影响自身主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为符合条件的员工提供首次购房或改善性购房的无息贷款的财务资助,
有利于帮助公司人才体系建设,帮助员工在上海安家立业,解决骨干人才住房问题,为精英人才提供福利,更好地吸引和保留核心人才。公司此次用于为员工购房提供财务资助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对上述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为员工购房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六、公司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在2022年及以前年度已审议通过的财务资助事项已全部正常履行完毕。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审议通过后,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额度为3,000万元(含本次审议通过的3,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940,822万元的比例为0.32%,实际已发生财务资助金额为0万元。公司无其它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也不存在逾期未收回情况。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