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94 证券简称:武汉凡谷 公告编号:2023-043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鉴于激励对象周林建先生当选为公司监事,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故将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35,000 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6.05 元/股,占回购注销前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总数 683,320,806 股的 0.01%;本次注销完成后,剩余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股票数量由 35,000 股调整为 0 股,公司股份总数由 683,320,806 股减少至
683,285,806 股。
2、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18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办理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
一、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及实施情况
1、2021 年 4 月25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时,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2021 年 4 月 27 日至 2021 年5 月 10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的姓名及职务通过公司内部 OA 办公系统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或不良反映。2021 年5 月 13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
情况的自查报告》。
3、2021 年 5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2021 年 6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和第七届
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5、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工作,向 118 名
激励对象授予 3,162,000 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6.05 元/股。
6、2022 年 3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7、2022 年 4 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8、2022 年 4 月 21 日,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登载了《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9、2022 年 5 月 30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
告》。本次注销完成后,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由 118 名调整为 114 名,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3,162,000 股调整为 3,077,000 股。
10、2022 年 8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1、2022 年 8 月 19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
个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 114人,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538,500 股,剩余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538,500 股。
12、2023 年 3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
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3、2023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4、2023 年 4 月 27 日,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登载了《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15、2023 年 6 月 7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
告》。本次注销完成后,剩余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538,500 股调整为1,416,000股,涉及的激励对象由114名调整为107名,公司股份总数由683,443,306股减少至 683,320,806 股。
16、2023 年 8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7、2023 年 8 月 16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
个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 106人,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381,000 股,剩余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5,000 股。
18、2023 年 8 月 30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9、2023 年 8 月 31 日,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登载了《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二、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相关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1、回购注销的原因及数量
鉴于激励对象周林建先生当选为公司监事,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周林建先生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故由公司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5,000 股。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总数为 35,000 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股份总数 683,320,806 股的 0.01%。本次注销完成后,剩余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0 股。
2、回购价格及资金来源
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 8.10 条的规定,本次回
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6.05 元/股,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资金总额为 211,750 元。
(二)验资及回购注销手续完成情况
公司已向周林建先生支付回购价款共计人民币 211,750 元,信永中和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编号:XYZH/2023WHAA2B0211)。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于 2023 年
9 月 18 日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
本次回购注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本次回购注销前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35,000 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
683,320,806 股减少至 683,285,806 股。后续公司将依法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回购注销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 174,652,596 25.56 35,000 174,617,596
件股份 25.56
高管锁定股 174,617,596 25.55 - 174,617,596 25.56
股权激励限 35,000 0.01 35,000 - -
售股
二、无限售条 508,668,210 74.44 - 508,668,210 74.44
件股份
三、股份总数 683,320,806 100 35,000 683,285,806 100
四、备查文件
1、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