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93 证券简称:如意集团 公告编号:2024-018
山东如意毛纺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公司2023年度审计意见为非标准审计意见,审计意见类型为保留意见。
2、本次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山东如意毛纺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
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270 人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471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
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141 人
2022 年度业务总收入:332,731.85 万元
2022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307,355.10 万元
2022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38,862.04 万元
2022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88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
2022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61,034.29 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8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涉诉并承担民事责任的案件为:投资者与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奥瑞德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 5%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系列案大部分生效判决已履行完毕,仍有少量案件正在二审审理阶段,大华所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该系列案不影响大华所正常经营,不会对大华所造成重大风险。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5 次、
监督管理措施 35 次、自律监管措施 4 次、纪律处分 1 次;103 名从业人员近三
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5 次、监督管理措施 46 次、自
律监管措施 7 次、纪律处分 3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姓名李泰逢,1999 年 6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 年 7 月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0 年 7 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2 年 1 月开
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的审计报告超过 4家次。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鲁翀骋,注册会计师。2009 年 4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
2007年 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3年 2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4 年 1 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的审计报告超过 1 家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姓名李鹏,2003 年 1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 年
11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2 年 2 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2年 12 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者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超过 3 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
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 2024 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大华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协议。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核,发表如下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相关从业资格,在执业资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在担任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的完成了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各项工作。
鉴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能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允的职业准则,为保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综合考虑审计质量和服务水平,同意提请公司董事会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 2024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通过《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
机构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公司 2023 年度的各项审计工作中,该所能够严格执行相关审计规程,严谨公允、客观独立,较好地完成了所约定的责任和义务,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允。我们同意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4 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3、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
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 为 一 年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2024年度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大华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4、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意见
4、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5、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山东如意毛纺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