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劲嘉股份 证券代码:002191 公告编号:2022-037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除董事乔鲁予先生外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未取得乔鲁予先生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的相关说明。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劲嘉股份”)第六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2年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中审众环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2021 年度,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其出具的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公司拟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2 年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拟定为 140 万元,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 1987 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
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013 年11 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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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 169 号 2-9 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2021 年末合伙人数量 199 人、注册会计师数量 1,282 人、签署过证券服
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780 人。
(7)2020 年经审计总收入 194,647.40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168,805.15 万元、
证券业务收入 46,783.51 万元。
(8)2020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179 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
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 18,107.53万元。制造业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92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8 亿元,目前尚未使用,
中审众环近 3 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最近 3 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最近 3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 次、最近 3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22 次。
(2)45 名从业执业人员最近 3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人次,行政管理措施 43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李建树,1998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5 年起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1995 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19 年起为劲嘉股份提供审计服务。最近 3 年签署 5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欧阳海英,2019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 年起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 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0 年起为劲嘉股份提供审计服务。最近 3 年签署 2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根据中审众环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为余宝玉,2005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 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 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0 年起为劲嘉股份提供审计服务。最近 3 年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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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 4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余宝玉最近 3 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
管措施和自律处分。项目合伙人李建树最近 3 年受到 2 次行政监管措施,签字注册会计师欧阳海英最近 3 年收(受)行政监管措施 0 次,未受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处分,详见下表:
姓名 处理处罚日期 处理处罚类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结果
型
行政监管措 对于当代明诚 2018 年年报审计执
李建树 2020 年 4 月 30 日 施 湖北证监局 业项目相关问题采取出具警示函
的监督管理措施
行政监管措 对于神雾节能 2019 年年报审计执
李建树 2021 年 1 月 7 日 施 江西证监局 业项目相关问题采取出具警示函
的监督管理措施
3、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李建树、签字注册会计师欧阳海英、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余宝玉不存在可能影响公司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 140 万元(不含审计期间交通食宿费用),审计费用系根据公
司业务规模及分布情况协商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中审众环的审计工作
进行了监督,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等进行了充分的审查及评估,认为中审众环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能够胜任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并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在 2021 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的原则,能够严格按照审计程序办事,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勤勉高效地完成了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 1 年,同意将该事项提请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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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前认可情况:经审阅关于拟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2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材料,认为:中审众环符合《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与投资者保护能力,具备独立性。中审众环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勤勉尽责,出具的报告客观、公允、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内控控制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同意公司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2 年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本次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保障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年度审计机构,同意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意见:
2022 年 4 月 14 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 2022 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2 年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报备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以及独立董事关于第
六届董事 2022 年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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