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劲嘉股份 证券代码:002191 公告编号:2021-121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
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以下简称“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2 日召开了第
六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十四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 2021 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以 2021 年 11 月 12 日作为首次授予日,以 5.37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
条件的 233 名激励对象授予 2,713.1452 万股限制性股票。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1、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
本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股份及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2、激励对象
本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 233 人,包括: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指定
参股子公司或分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业务(技术)人员,以及公司认为应当激励的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其他员工。
3、授予数量
本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3,000 万股,占本计划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公司股本总额 146,487.0450 万股的 1.85%;预留 286.8548 万股,占本计划公告
日公司股本总额 146,487.0450 万股的 0.20%,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9.56%。本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所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未超过本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之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1%。
4、授予价格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为每股5.37元,即满足授予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5.37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限制性股票。
5、本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交易日起至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 30%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交易日起至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 30%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交易日起至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48个月 40%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后,公司董事会将按照股东大会之授权统一办理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
6、解除限售条件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计划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2021-2023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以 2020 年业绩为基数,2021 年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22%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以 2020 年业绩为基数,2022 年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50%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以 2020 年业绩为基数,2023 年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85%
注:上述净利润均以公司该会计年度审计报告所载数据为准,净利润考核指标均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本计划及其他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所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作为计算依据,下同。
由本次股权激励产生的成本将在管理费用中列支。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公司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激励对象需个人绩效考核“达标”方可解除限售,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标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
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良好、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解除限售的比例:
年度得分X X≧80 60≤X<80 <60
考评结果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标准系数 1 0.8 0
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评结果为良好、合格,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可按照本计划规定的比例解除限售,当期未解除限售部分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评结果为不合格,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不达标”,公司将按照本计划的规定,取消该激励对象当期计划解除限售额度,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十一次会议、第
六届监事会 2021 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发表了法律意见书。
2、2021 年 9 月 3 日至 2021 年 9 月 13 日,公司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的时限内,公司内部
人员未提出异议。2021 年 9 月 15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第 3 页,共 9 页
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更正公告》,对激励对象名单中 3 名人员的姓名与身份证记载不一致事项予以更正,同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的公告》。
3、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2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4、2021 年 11 月 12 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十四次会议及
第六届监事会 2021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 2021 年 11 月 12 日作为首次授予日,向 233 名激励对
象授予 2,713.1452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法律意见书。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条件成就的说明
根据《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同时满足下列授予条件时,公司应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反之,若下列任一授予条件未达成的,则不能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一)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第 4 页,共 9 页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
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经核实,董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能授予限制性股票情形,全体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满足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确定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 2021 年 11月 12 日,并以授予价格 5.37
元/股向符合条件的 233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合计 2,713.1452 万股限制性股票。
四、本次授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是否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6 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公司拟向
其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已不具备激励对象的资格,其中拟向前述 5 名激励对象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由其他激励对象认购,拟向前述 1 名激励对象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将调整至预留部分;1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作为激励对象的条件,拟向该名对象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将调整至预留部分。
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对象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调整后,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总数不变,仍为 3,000 万股,其中首
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2717.5152 万股调整为 2,713.1452 万股,预留部分的
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282.4848 万股调整为 286.8548 万股;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 240
人调整为 233 人。
五、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具体情况
1、首次授予日: 2021 年 11 月 12 日
2、首次授予数量:2,713.1452 万股
关于向 2021 年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