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光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作为中光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基于个人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对公司《关于拟向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贰亿元贷款的议案》进行审查,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公司事前就该事项通知了我们,提供了相关资料,进行了必要的沟通。我们认真审阅了相关资料后,认可该事项,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同时关联董事应履行回避表决程序。
中光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姜会林、刘姝威、王腾蛟
2021 年 11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