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88 证券简称:新嘉联 公告编号:2011-01 浙江新嘉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新嘉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0年12月31日以电话和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会议于2011年1月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表决的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转让控股子公司浙江新力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内容详见登载于2011年1月6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2011-03号公告《浙江新嘉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 二、会议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1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201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现为了方便沟通,更好地安排公司2010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公司经过慎重考虑,决定改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0 年度的审计机构,审计费为36万元,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不再担任公司的年度审计机构。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经过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相关资料的审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具有财政部、中国证监会颁发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专业胜任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10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 公司审计委员会己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从业资格进行了核实,同意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公司2010年度财务审计业务。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2010年度审计机构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1年1月27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内容详见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11-04号公告《关于召开公司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特此公告。 浙江新嘉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