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932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定价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74,311,272 股,每股面值 1.00 元,
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4.69 元。截至 2021 年 7 月 9 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
2,224,519,865.68 元,扣除发行费用 25,151,461.56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2,199,368,404.12 元。
至 2021 年 7 月 9 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大华验字[2021]000489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1,596,082,162.54
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64,090,107.60 元;本报告期使用募集资金 63,789,263.23 元,暂时性补充流动
资金余额为 591,000,000.00 元;截止 2024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余额(实际
到账金额扣除各期募投项目投入金额)为 603,286,241.58 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的要求,分别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中路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国家开发银
4000023329201219912 、 121908340110188 、 0039294103004601407 和
44301560045807220000 专门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的存储与使用,
并分别于 2021 年 7 月 13 日、2021 年 7 月 14 日与子公司、开户银行、保荐机构
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
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
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至少每半年对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开户银行按月(每月 15 日之前)向
公司及其子公司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保荐机构,开户银行应当保证对账单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公司及其子公司 1 次或 12 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
超过 5,000 万元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 20%(以孰低为准)的,公司及其子公司、开
户银行应在付款后 5 个工作日内及时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丙方,同时邮件附件中
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44250100000200004183 716,346,978.68 5,031,999.64 活期
司深圳福田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深圳福田支 4000023329201219912 387,668,599.29 7,843,269.40 活期
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121908340110188 175,789,988.60 924,568.64 活期
圳深南中路支行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0039294103004601407 122,666,519.80 4,962,788.12 活期
圳分行
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市分行 44301560045807220000 796,896,317.75 519,907.80 活期
合 计 2,199,368,404.12 19,282,533.60
三、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6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第六届
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金额的议
案》,因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的轻重
缓急等情况,决定根据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199,368,404.12 元调整各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2、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1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第六届监
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实施主体,并以变更后实施主体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之“山东怡亚通供应链产业园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产业园公司变更为山东产业园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济南产业园公司,本次实施主体变更并未改变该募集资金项目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实施方式,不属于募集资金项目的重大变化。
3、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0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
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金额的议案》,因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在保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不变的前提下,公司拟对“山东怡亚通供应链产业园项目”的募集资金予以调减,目的是一方面可以取得国家战略级政策性信贷支持,同时提升募投项目的资金自筹比例,一方面也可以用等额调减的募集资金补足“数字化转型项目”的自筹投入资金,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本次调整是公司根据目前募集资金项目实际进展情况而实施,调整后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主体、项目总投资金额等均保持不变,不会对项目的建设及投产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也不影响该项目达产后的产能目标和经济效益的实现。本次调整,“数字化转型项目”拟增加投入募集资金 17,674.98 万元,主要用于软件及设备购置。“山东怡亚通供应链产业园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减少17,674.98 万元,后续公司将根据项目实际需要以产业政策性融资和自有资金投入予以解决。具体调整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本次调整前拟投 调整金额 本次调整后拟投入
入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
山东怡亚通供应链 113,959.72 71,634.70 -17,674.98 53,959.72
产业园项目
数字化转型项目 35,440.55 12,266.65 17,674.98 29,941.63
五、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4 年 4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暨 2023 年度会
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结合目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项目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山东怡亚通供应链产业园项目”“宜宾供应链整合中心项目”“怡亚通临港供应链基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
间均调整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7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
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结合目前公司 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数字化转型项目”的实施进展以及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公司决定将该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长至 2025 年7 月 31 日。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19 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2,199,368,404.12 本报告期已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3,789,263.23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596,082,162.54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是否已变 截至期末 项目达到预 本报告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更项目 募集资金承诺投 调整后投资总额 本报告期投 截至期末累计投 投资进度 定可使用状 期实现 是否达到 是否发生重
(含部分 资总额 (1) 入金额 入金额(2) (%)(3) 态日期 的效益 预计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