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怡亚通 证券代码:002183 公告编号:2020-324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东莞港供应链有限公司合资设立东莞港怡亚通
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与东莞港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港”)共同以现金出资方式出资设立“东莞港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工商最终核定名为准,以下简称“东莞港怡亚通”),东莞港怡亚通注册资本金 3,000 万元人民币,公司持有其 49%的股权,东莞港持有其 51%的股权。
2、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4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以 7 票赞
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东莞港供应链有限公司合资设立东莞港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的议案》,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东莞港供应链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沙田镇港口大道沙田段668号9号楼609室
注册资本:32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练泽开
成立时间:2016年3月3日
经营范围:供应链管理与设计;仓储服务;货物搬运装卸服务;国内、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报关、报检代理服务;展览服务;物流信息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物业租赁;物业管理服务;塑料加工设备、木工机械、鞋机、五金、机床、模具、灯饰、家具、电子产品检测维修服务;销售:日用品;批发、零售:预包装食品、酒类;国际海运无船承运;道路普通货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产权及控制关系:东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东莞港 100%的股权,东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东莞港实际控制人。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出资方式:以自有资金现金出资
投资规模和持股比例:东莞港怡亚通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000 万元,公司持有其 49%的股权,东莞港持有其 51%的股权。
经营范围:国内商业(不含限制项目);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开发;企业管理咨询;黄金、白银、K 金、铂金、钯金、钻石、珠宝等首饰的购销;化妆品的进出口及购销;汽车销售;初级农产品的购销以及其他国内贸易;机械设备租赁、计算机及通信设备租赁(不含金融租赁项目及其他限制项目);网上贸易、进出口业务;游戏机及配件的进出口、批发及销售;自有物业租赁;食品添加剂销售;化肥购销;铁矿石及镍矿石购销;饲料添加剂及煤炭的购销;铜精矿购销。(以上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及需前置审批的项目,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批发;燃料油、沥青、页岩油的批发、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及需前置审批的项目,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酒类的批发与零售;保健食品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大豆、大米、玉米的购销;天然气的购销。物流数据采集、处理和管理;物流方案设计,物流信息处理及咨询服务;文档及档案寄存、保管、数字化、咨询、评估、鉴定、整理。智能档案库房系统集成,产业规划、产业咨询。海上、陆路、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海关预录入、进出口货物报关代理;报验代理、报检、监管仓储、监管运输代理;安装、维修、鉴定:家电、
家居用品、家具、健身器材、卫生浴具整机及配件;国内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生产与制造、批发与零售:计算机和电子设备、仓储物流设备;食品经营,销售(含网上销售):初级食用农产品、通信产品、针纺织品、服装服饰、日用百货、家用电器、电子产品、数码产品、化妆品、计生用品、卫生用品、办公用品、体育用品、玩具、汽车及摩托车配件、鞋帽、箱包、皮具、钟表、乐器、框架眼镜、珠宝首饰、家具、工艺美术品、五金制品、塑料制品、橡胶制品、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化工产品、消防器材、建筑材料、一类医疗器械、二类医疗器械。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目的及影响:充分整合并发挥各出资方在产业、资本、供应链及渠道等方面的优势,拓展更多产业领域、业务领域,促进当地产业发展,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建立合作共赢的协调发展机制,加快实现升级发展,提高公司在当地的品牌影响力,共同推动稳健高效经营。
存在的风险:1、国家宏观经济调控、产业政策导向、政府监管部门政策调整和国际国内贸易关系变化对供应链服务以及当地产业的影响;
2、供应链服务的上下游企业自身经营管理不善,造成资金周转困难、甚至破产倒闭所带来的连锁风险;
3、因资金无法及时到位导致服务客户丢失;
4、合资公司双方股东及代表在企业文化、价值理念、业务模式等方面可能存在认知差异,双方管理层在内部组织结构、制度建设、人员任免、业务拓展等企业运营问题上可能会持不同意见,从而成为阻碍投资目的实现的风险因素。
五、备查文件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