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82 证券简称:云海金属 公告编号:2021-21
南京云海特种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南京云海特种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梅小明先生
3、会议召开方式及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5月12日(星期三)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12 日(星期三)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12 日(星期三)
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地点:南京市溧水区经济开发区秀山东路9号,三楼会议室。
5、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7 人,代表股份 219,425,68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33.944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121,940,49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18.863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97,485,18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5.0807%。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 9,952,32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1.539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2,966,29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458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6,986,03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0807%。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对下列事项进行了审议,并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关于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9,424,08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3%;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1,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950,72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39%;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1,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61%。
2.审议《关于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9,424,08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3%;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1,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950,72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39%;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1,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61%。
3.审议《关于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9,424,08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3%;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1,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950,72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39%;反对 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1,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61%。
4.审议《关于 2020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9,424,08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3%;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1,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950,72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39%;反对 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1,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61%。
5.审议《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9,409,58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27%;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16,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936,22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382%;反对 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16,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618%。
6.审议《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 2021 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和在授信额度内向
银行借款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9,394,08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56%;反对 15,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1%;弃权 16,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920,72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825%;反对 15,5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557%;弃权 16,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618%。
7.审议《关于 2021 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及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
提供担保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9,319,58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16%;反对 9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10%;弃权 16,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846,22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339%;反对 90,0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9043%;弃权 16,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618%。
8.审议《关于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9,424,08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3%;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1,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950,72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39%;反对 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1,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61%。
9.审议《关于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
计机构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9,424,08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3%;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1,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950,72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39%;反对 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1,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61%。
10.审议《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9,384,78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14%;反对 24,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3%;弃权 16,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911,42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890%;反对 24,8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492%;弃权 16,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618%。
11.审议《关于未来三年(2021 年—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9,424,08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3%;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1,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950,72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39%;反对 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1,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61%。
四、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2、见证律师:戴文东、侍文文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南京云海特种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关于南京云海特种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京云海特种金属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