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79 证券简称:中航光电 公告代码:2022-038号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证券”)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空工业集团”)下属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科工”)一致行动人,中航证券管理的“中航证券聚富优选2号集合资管计划”(简称“中航证券聚富优选2号”)于2022年5月24日、5月25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374,200股,增持金额约为人民币3,006.74万元,占公司总股本的0.0330%。
2、中航证券聚富优选2号自2022年5月24日起未来6个月内继续增持公司股票,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3,750万元且不超过7,500万元(含2022年5月24日、5月25日增持金额)。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光电”或“公司”)于2022年5月24日、5月25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聚富优选2号资管计划增持关联方股票的告知函》,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信心,2022年5月24日、5月25日中航证券聚富优选2号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中航光电股份374,200股,增持金额约为人民币3,006.74万元,占公司总股本的0.0330%。现将相关增持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名称:中航证券有限公司管理的中航证券聚富优选2号,中航证 券有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中航科工同受航空工业集团实际控制,为公司控股股 东的一致行动人。
2、增持主体持股情况:在本次增持前中航证券聚富优选2号未持有公司股份。
3、中航证券聚富优选2号在本公告披露日前12个月内未披露增持计划;在本 公告披露之日前6个月,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本次增持说明及后续增持计划
1、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信心,增持公司股份。
2、本次增持情况:2022年5月24日,中航证券聚富优选2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集中竞价交易系统进行增持公司股份284,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50%,增持金 额约为人民币2,295.62万元;2022年5月25日,中航证券聚富优选2号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进行增持公司股份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79%,增 持金额约为人民币711.11万元。
本次增持实施前后公司控股股东中航科工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本次增持实施前持有股份 本次增持实施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427,837,092 37.68% 427,837,092 37.68%
中国空空导弹研究院 17,016,397 1.50% 17,016,397 1.50%
赛维航电科技有限公司 7,463,102 0.66% 7,463,102 0.66%
金航数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5,332,119 0.47% 5,332,119 0.47%
中航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1,988,071 0.18% 1,988,071 0.18%
中航证券聚富优选 2 号 0 0.00% 374,200 0.03%
合计 459,636,781 40.48% 460,010,981 40.51%
注:以上数据如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3、后续增持计划:
(1)增持时间:2022年5月24日起未来6个月内。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 票若存在停牌情形的,增持计划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2)增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进行增持。
(3)增持金额: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3,750万元且不超过7,500万元(含2022年5月24日、5月25日增持金额)。
(4)增持价格:本次拟增持的股份不设置固定价格、价格区间,中航证券聚富优选2号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择机实施增持计划,以此确定相关增持股份数量。
(5)本次增持不是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
(6)本次增持股份的锁定安排:本次增持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执行。
(7)相关承诺:本次增持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执行,中航证券聚富优选2号管理人中航证券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以及将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股份增持计划可能因资本市场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完成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五、备查文件
《关于聚富优选2号资管计划增持关联方股票的告知函》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