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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光电: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进展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07

中航光电: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进展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179      证券简称:中航光电    公告代码:2024-024号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进展公告

    公司副总经理王跃峰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光电”或“公司”)于2024年2月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代码:2024-005号),公司副总经理王跃峰先生,拟在2024年2月2日起6个月内,增持本公司股份,拟累计增持股份数量不低于6,000股且不超过10,000股(含2月2日增持数量)。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已过半,王跃峰先生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已累计增持公司股份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02%,增持金额15.08万元。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王跃峰先生出具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跃峰先生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已过半,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公司副总经理王跃峰先生。

    2、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王跃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59,221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0.0122%。

    3、王跃峰先生在本次增持计划公告前12个月内未披露增持计划;在本次增持计划公告前6个月,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主要内容

    1、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信心,增持公司股份。

    2、增持数量:拟累计增持股份数量不低于6,000股且不超过10,000股(含2月2日增持数量)。

    3、增持价格:本次拟增持的股份不设置固定价格、价格区间,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4、增持时间:2024年2月2日起6个月内。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票若存在停牌情形的,增持计划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5、增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增持。

    6、本次增持不是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

    7、本次增持股份的锁定安排:本次增持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执行。

    8、相关承诺:本次增持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执行,王跃峰先生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以及将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

    三、增持计划进展情况

    公司副总经理王跃峰先生自2024年2月2日至本公告披露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02%,增持金额为15.08万元。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过半王跃峰先生的持股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持有股份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过半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王跃峰        副总经理        259,221        0.0122%        264,221      0.0125%

注:①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公司总股本为 2,120,046,354 股,因公司 2024 年 3 月 7 日完成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因此本次增持计划实施过半时总股本为 2,119,661,396 股。②以上数据如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四、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股份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市场情况变化、增持股份所需的资金未能筹措到 位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完成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 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相关说明

    1、上述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 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上述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 生变化。

    3、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 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增持主体将根据股本变动,对增持计划进行相应的调整。

    4、上述增持主体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 等行为,在增持完成之日起6个月内及法定期限内不主动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 份。

    5、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有关要求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告知函》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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