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79 证券简称:中航光电 公告代码:2017-012号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7年 1月
18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
一期)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授权,董事会同意公司向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的266名激励对
象授予限制性股票600.10万股,授予日为2017年1月18日,授予价格为28.19
元/股。现对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草案修订稿)》简述及已履行
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草案修订稿)》简述
根据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第一期)(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主要内容如
下:
1、本激励计划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4号-股权激励》、《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制定。
2、本激励计划所采用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新股。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600.10万股股票,涉及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 A 股普通股,约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 60,251.5 万股的0.9960%。
3、本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为 28.19 元/股。若在本方案限制性股票授予前,
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项,授予价格将进行相应的调整。
4、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及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合计266人。
5、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所有限制性股票解锁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5年(60个月),包括禁售期2年(24个月)和解锁期3年(36个月)。
解锁安排 解锁时间 可解锁数量占限制
性股票数量的比例
自首次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第一次解锁 首次授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33.3%
日止
自首次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第二次解锁 首次授予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33.3%
日止
自首次授予日起 4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第三次解锁 首次授予日起 6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33.4%
日止
在解锁期内,若达到本方案规定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条件,激励对象在三个
解锁日依次可申请解锁股票上限为该期激励计划获授股票数量的 33.3%、33.3%与
33.4%,实际可解锁数量应与激励对象上一年度绩效评价结果挂钩。若未达到限制
性股票解锁条件,当年不予解锁,未解锁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公司将在当期解锁日之后以授予价格与市价之低者统一回购并注销。
6、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锁需满足如下业绩条件:
(1)公司层面解锁时业绩条件:
可解锁日前一财务年度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3.00%;
第一解锁期 可解锁日前三个财务年度营业收入的复合增长率不低于15.00%;
可解锁日前一财务年度营业利润率不低于12.20%;
且三个指标均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可解锁日前一财务年度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3.30%;
第二解锁期 可解锁日前三个财务年度营业收入的复合增长率不低于15.00%;
可解锁日前一财务年度营业利润率不低于12.20%;
且三个指标均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可解锁日前一财务年度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3.60%;
第三解锁期 可解锁日前三个财务年度营业收入的复合增长率不低于15.00%;
可解锁日前一财务年度营业利润率不低于12.20%;
且三个指标均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2)个人层面解锁时绩效要求:
在本激励计划的解锁期内,激励对象在三个解锁日依次可申请解锁限制性股票上限为本激励计划获授股票数量的33.3%、33.3%与33.4%,实际可解锁数量与激励对象上一年度绩效评价结果挂钩,具体如下:
B
等级 T A 考核得分<80 C
考核得分≥80
当年解锁比 100% 100% 100% 95% 60%
例
注:解锁期考核为C以下,取消当期解锁份额。
7、授予日及授予方式
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应在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按相关规定确定,原则上以股东大会后董事会召开之日为准。
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公司需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起60日内
按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对激励对象进行首次授予,完成授予、登记、公告等。
8、本次激励对象获授股票资金以自筹方式解决,本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据本激励计划获得的有关权益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2016年10月2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长期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A股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草案及其摘要》、《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12月22日,国务院国资委印发《关于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首期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16]1279 号),公司限制性股权激励计划
(第一期)获得国资委审核通过。
2016年12月3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A股
限制性股票长期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A股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
有关事项的议案》,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的修改发表了独立意见。
2017年1月17日,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A
股限制性股票长期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A股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有关事项的议案》。
2017年 1月18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独立董事、监事会就授予条件是否成就发表了明确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激励对象名单(修订稿)》进行了核实。
二、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的授予安排
(一)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中航光电A股普通股。
(二)授予日:2017年1月18日,该授予日为交易日,且不属于以下期间: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项决定过程中至该事项公告后2个交易日;
4、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
(三)授予价格:28.19元/股
(四)授予对象及数量:本次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共 266人,授予的限制性股
票共计600.10万股。具体分配情况如下表:
获授的限制性 占授予总量的比 占目前总股本的比
姓名 职务 股票的份额例 例
(万股)
郭泽义 董事长 11.5 1.92% 0.0191%
赵勇 总经理 11.0 1.83% 0.0183%
陈学永 总工程师 10.5 1.75% 0.0174%
陈戈 副总经理 10.5 1.75% 0.0174%
李森 副总经理 10.5 1.75% 0.0174%
刘阳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