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77 证券简称:御银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3 号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辞职及选举新任董事长、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选举监事会主席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长辞职及选举新任董事长情况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谭骅先生因工作调整的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总经理、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法定代表人的职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谭骅先生的辞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职务,仍为公司董事,未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对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和公司运营产生影响,其递交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谭骅先生辞职后担任公司董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谭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谭骅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谭骅先生任职期间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6 日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补选杨文江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杨文江先生成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长辞职并选举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暨变更法定代表人的议案》《关于调整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同意选举杨文江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总经理,并担任第七届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法定代表人的职务,任职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相应变更为杨文江先生,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尽快完成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
二、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调整情况
鉴于公司董事会人员调整,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相应调整,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调整后的具体情况如下:
原专门委员会构成:
专门委员名称 主任委员 委员
审计委员会 石水平 张华 谭骅
提名委员会 张华 石水平 谭骅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张华 石水平 陈国军
战略委员会 谭骅 张华 陈国军
现专门委员会构成:
专门委员名称 主任委员 委员
审计委员会 石水平 张华 杨文江
提名委员会 张华 石水平 杨文江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张华 石水平 谭骅
战略委员会 杨文江 张华 谭骅
注:调整处用加粗表示
三、选举监事会主席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6 日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补选李克福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李克福先生成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同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七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监事会同意选举李克福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四、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经董事会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聘任杨文江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2、经董事会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聘任谭骅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相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董事会秘书谭骅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熟悉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具备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专业胜任能力与从业经验,其任职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董事会秘书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20-29087848
联系传真:020-29087850
电子邮箱:zqb@kingteller.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6 日
附件:
1、杨文江先生简历
杨文江先生:男,中国香港籍,1972 年生,管理学硕士,公司创始人和控股股东。曾任职于广东省金安汽车工业制造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广州市宝龙特种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广州杰萃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截止本公告日,杨文江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本公司股份122,641,57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6.11%。杨文江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杨文江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形。杨文江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谭骅先生简历
谭骅先生,1972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武汉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经济师。曾任职于中国农业银行;曾任广州花都稠州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海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1 年 5 月加入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期间历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董事、董事长、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止本公告日,谭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谭骅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形。谭骅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3、李克福先生简历
李克福先生:男,1968 年生,本科学历。2003 年 4 月加入公司,曾任公司
行政主管、行政经理、行政总监、公共事务部总监、副总经理。现任公司监事会监事、监事会主席。
截止本公告日,李克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李克福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形。李克福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