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002176 深市 江特电机


首页 公告 江特电机:关于与富临精工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江特电机:关于与富临精工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10-28

江特电机:关于与富临精工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176      证券简称:江特电机      公告编号:临 2022-082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富临精工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为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约定,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尚存在不确定性,具体合作事宜以后续签署的相关协议、合同或文件为准。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战略合作协议》的签订预计不会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但对未来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

    一、概述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江特电机”)于 2022年 4 月 8 日披露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宜丰县人民政府签订投资项目合同书的公告》,公司将在江西宜丰县同安及工业园区投资新建年 300 万吨锂矿采选、年产2 万吨锂盐项目,该项目总投资约 20 亿元人民币(具体投资额参照后续具备资质的第三方编制的可研报告,以实际投入为准)。根据计划和公告,本次投资的年产 2 万吨锂盐项目公司或引入下游头部客户、战略投资者参股合资等形式建设。
  基于上述情况,公司经过甄选,决定先行引入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临精工”)作为战略合作伙伴(后续根据项目和发展需要,不排除继续引进有实力的下游头部客户、战略投资者)。公司将与富临精工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并围绕业务及股权方面开展合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为框架性约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700708956104R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藤明波

  注册资本:121,879.6266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7 年 11 月 10 日

  住所:四川省绵阳高端制造产业园凤凰中路 37 号

  经营范围:研发、制造、销售:用于汽车发动机、变速箱及智能悬架系统,工程机械液压系统的精密液压、电磁驱动、电子驱动及电驱动类零部件(电磁阀、电子水泵、电子油泵、减速器、电子驻车控制执行器、可变气门正时、可变气门升程、气门挺柱、气门摇臂、张紧器、喷嘴、GDI、电控执行器、无刷电机及控制器、精密机加件等);用于汽车智能驾驶系统、安防、交通及工业领域的雷达;用于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的正极材料;非标设备及机电一体化产品(不含汽车)。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富临精工是创业板上市公司,其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履约能力。

  2、主要业务情况

  富临精工(股票代码:300432.SZ)多方位加速布局新能源产业,自主研发生产的新一代高压实密度磷酸铁锂具备独特的技术工艺路线以及行业领先的技术性能指标。富临精工作为汽车零部件领域的细分龙头在高效发动机 VVT、车载电驱动减速器、热管理等领域具有领先的技术和扎实的市场基础。富临精工在技术创新升级和产能产量提升的同时,以产品及技术优势与战略伙伴建立了以资本为纽带的持续稳定的生态合作关系。

  3、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富临精工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作协议主要条款

  甲方: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一)合作目的


  为进一步发挥各自在产业领域的专业与资源优势,在锂电材料产业产能优化布局及产业投资方面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同时不断拓展合作领域,构筑良性互动、绿色发展的新格局,双方一致同意结成战略合作伙伴,通过优势互补、产业互补,推动和促进双方业务的快速增长和全面提升。

  (二)合作领域与内容

    1、碳酸锂业务及股权合作

    甲方参股乙方的宜丰锂盐项目(甲方参股比例 10%),共同投资新建 2 万吨
 /年锂盐项目,该 2 万吨锂盐项目所产碳酸锂按产量的 50%(江特锂盐产量允许 的情况下,原则上不低于 1 万吨/年)优先向甲方供应。

    2、新型锂盐业务及股权合作

    根据市场情况及甲方需求,由甲乙双方共同成立合资公司(甲乙双方持股比 例为 51%:49%),开展硫酸锂制备磷酸二氢锂的技术研发以及产业投资。在乙 方产能允许的情况下,按市场价或双方约定的价格和比例优先保障合资公司的硫 酸锂供应,合资公司产能优先保障甲方需求。设立合资公司的具体事宜需经双方 有权机构审批后执行。

  (三)沟通机制

    为积极实施本协议,保持双方间的信息畅通,甲、乙双方之间应建立并保持 长期、有效的沟通协调机制:

    1、建立工作群组,并指派联络人。双方在技术交流、合作对接等领域或建 立工作群并指派联络人,作为双方加强信息互通和交流的平台。

    2、定期交流。双方定期通过会议、会晤等形式进行交流,内容包括技术交 流与探讨、行业信息分享、宏观政策分析等,以推动双方更好发展,并寻求合作 契合点。

    3、高层会晤。双方高层应定期会晤,商议合作方向、合作范围,确定具体 的合作事项,加深互通和互信。

  (四)协议生效条件

    本协议于双方签字、盖章并经双方有权机构批准后生效。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有利于充分发挥双方在各自产业领域的专业与资 源优势,在锂电材料产业产能优化布局及产业投资方面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同时
不断拓展合作领域,构筑良性互动、绿色发展的新格局,符合双方的战略发展利益和公司投资者的利益。

  本次公司与富临精工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有助于公司进一步增强与下游优质客户的粘性,优化中长期客户结构。同时,公司将借此进一步完善产业链布局,扩大产品适用领域,新增利润增长点。后续公司根据项目和发展需要,不排除继续引进有实力的下游头部客户、战略投资者,继续优化客户机构,增强客户粘性,降低未来发展风险。

  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预计不会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但对未来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合作协议的签署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为履行本协议而对合作方形成依赖。

    四、风险提示

  战略合作协议属于意向性约定,受有关政策调整、宏观经济影响、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协议所涉及的合作尚存在变动的可能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性协议情况

  2021年9月12日,公司与国轩高科在江西宜春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协议正在履行中。

  2.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持股均未发生变动。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拟在未来三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的通知。未来三个月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所持限售股份即将解除限售情况。

  特此公告。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八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