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76 证券简称:江特电机 公告编号:2022-047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主持人:董事长胡春晖先生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6 月 13 日(星期一)下午 14:0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6 月 13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6月1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6 月 13 日上午 9:
15 至下午 15:00。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西省宜春市环城南路581号公司办公楼5楼会议室。
6、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68 人,代表股份 197,834,25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11.594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184,776,23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0.828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6 人,代表股份 13,058,01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7653%。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67 人,代表股份 13,058,71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0.765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7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66 人,代表股份 13,058,01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7653%。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
(3)见证律师以视频方式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7,792,15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87%;反对 30,1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52%;弃权 12,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016,61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776%;反对 30,10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305%;弃权 12,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19%。
2、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7,804,15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48%;反对 30,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5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028,61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695%;反对 30,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30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22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7,804,15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48%;反对 30,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5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028,61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695%;反对 30,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30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4、审议通过了《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7,804,15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48%;反对 30,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5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028,61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695%;反对 30,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30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5、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7,792,15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87%;反对 42,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1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016,61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776%;反对 42,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22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6、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7,792,15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87%;反对 42,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1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016,61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776%;反对 42,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22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股东江西江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代表股份 184,775,533 股,占总股本的 10.83%,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028,6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695%;反对 30,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30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028,61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695%;反对 30,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30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7,532,55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475%;反对 301,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52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757,01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6897%;反对 301,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310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9、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有关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7,743,65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42%;反对 90,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5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968,11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062%;反对 90,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693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6,334,13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4.1870%;反对
11,500,1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5.813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58,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9353%;反对
11,500,11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8.064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6,366,63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4.2034%;反对
11,467,6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5.796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91,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1842%;反对
11,467,61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7.815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6,366,63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