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76 证券简称:*ST 江特 公告编号:2021-013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6 日召开公
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有关事项的
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
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
优质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强大的专业服务能力,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
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在 2020 年度的审计工作中,大华会计师事务所遵
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顺利完成了公司 2020 年度审计工作,表现了
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
信记录良好,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与稳健性,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
过,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
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232 人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647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
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21 人
2019 年度业务总收入:199,035.34 万元
2019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173,240.61 万元
2019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73,425.81 万元
2019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19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
地产业、建筑业
2019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2.97 亿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0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 2019 年度年末数:266.73 万元
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0,000 万元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无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督
管理措施 20 次、自律监管措施 3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4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
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20 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3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姓名周益平,注册会计师,合伙人,1996 年起从事审计业务,至
今负责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证监局及财政部检查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 34 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熊绍保,注册会计师,1999 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至
今负责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证监局及财政部检查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 20 年,具备相应的专
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姓名李海成,注册会计师,2000 年 1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2000 年 1 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12 年 1 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审核经验
丰富,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50 家次,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 140 万元,系按照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
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上期审计费用 140 万元,本期审计费用较上期审计费用增加 0 万元。
三、拟续聘/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1 年 3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第一次会议,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从业资质、专业能力及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0 年年度审计机构,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为公司提供了专业、严谨、负责的审计服务,认可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性、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有关事项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及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有关事项的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鉴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2020年年报审计中,工作认真负责,按时完成审计任务,出具的各项报告真实、准确、客观、公正,作为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同意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机构,我们同意将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2、独立意见
鉴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2020年年报审计中,工作认真负责,按时完成审计任务,出具的各项报告真实、准确、客观、公正,作为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同意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 11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三)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四)独立董事关于 2020 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事先认可意见;
(五)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六)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 业务联系人信息和
联系方式,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七)深交所要求报备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 0 二一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