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71 证券简称:楚江新材 公告编号:2021-143
债券代码:128109 债券简称:楚江转债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和部分董事减持股份计划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
公司董事汤优钢先生、公司股东常州海纳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8月25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和部分董事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106)。公司董事汤优钢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张小芳女士、公司股东常州海纳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常州海纳”)计划自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其中:汤优钢先生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427,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33%);张小芳女士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05,54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1%);常州海纳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49,9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4%)。
2021年11月11日,公司收到汤优钢先生、常州海纳分别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的实施进展告知函》。上述股东减持计划的减持数量已经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上述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进展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
(元/股) 本比例
集中竞价 2021 年 9 月 15 日 13.31 380,000 0.0285%
集中竞价 2021 年 11 月 1 日 10.53 302,023 0.0226%
集中竞价 2021 年 11 月 4 日 11.26 448,000 0.0336%
汤优钢 集中竞价 2021 年 11 月 5 日 11.12 310,000 0.0232%
集中竞价 2021 年 11 月 8 日 11.18 273,700 0.0205%
集中竞价 2021 年 11 月 9 日 11.54 450,000 0.0337%
集中竞价 2021 年 11 月 10 日 11.70 248,000 0.0186%
合计 —— —— 2,411,723 0.1807%
集中竞价 2021 年 9 月 15 日 13.25 41,600 0.0031%
集中竞价 2021 年 11 月 5 日 11.27 10,000 0.0007%
常州海纳 集中竞价 2021 年 11 月 8 日 11.29 30,000 0.0022%
集中竞价 2021 年 11 月 9 日 11.51 121,900 0.0091%
集中竞价 2021 年 11 月 10 日 11.62 150,000 0.0122%
合计 —— —— 353,500 0.0265%
注:截至本公告日,张小芳女士尚未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 股数(股) 占总股
本比例 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8,758,093 1.4056% 16,346,370 1.2249%
汤优钢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4,693,196 0.3517% 2,281,473 0.1710%
有限售条件股份 14,064,897 1.0539% 14,064,897 1.0539%
合计持有股份 2,179,353 0.1633% 1,825,853 0.1368%
常州海纳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549,938 0.0412% 196,438 0.0147%
有限售条件股份 1,629,415 0.1221% 1,629,415 0.1221%
注:本次股份变动前后的持股比例以截止2021年11月10日公司总股本1,334,527,032股为基础计算。
二、其他相关说明
1、股份减持计划期间,上述股东严格遵守了《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
2、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日,减持股份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事项一致。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其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3、本次减持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1、汤优钢先生、常州海纳分别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的实施进展告知函》。
特此公告。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