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71 证券简称:楚江新材 公告编号:2021-137
债券代码:128109 债券简称:楚江转债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 1%暨回购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6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 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2 元/股(含)。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
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0 年 10 月 28 日披露的《关
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28)及 2020 年 10月 30 日披露的《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0-131)。
根据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约定,因实施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回
购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 12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11.90 元
/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5 月 27 日披露的《关于调整回
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2)。
公司于2021 年10月2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份回购实施期限延期的议案》,为进一步维护公司的价值及股东权益,公司对股份回购实施期限延期 3 个月,延
长至 2022 年 1 月 25 日止,即回购实施期限自 2020 年 10 月 26 日至
2022 年 1 月 25 日止。除回购实施期限延长外,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
未发生变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10 月 26 日披露的《关于公
司股份回购实施期限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35)。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回购细则”)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 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3日内予以公告。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1 年 10 月 28 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15,509,006 股,占公司目前总
股本的 1.16%,最高成交价为 11.89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7.87 元/
股,成交总金额为 140,891,956.81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回购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0 年 11 月 30 日)前 5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 187,499,196 股。公司每 5 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 5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即 46,874,799 股)。
3、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