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002171 深市 楚江新材


首页 公告 楚江新材:董事会决议公告

楚江新材: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4

楚江新材:董事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171            证券简称:楚江新材            公告编号:2021-045
债券代码:128109            债券简称:楚江转债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本会议决议公告所涉2021年经营计划仅为管理层对全年经营业务开展的合理设想,并不代表公司对2021年度盈利或经营状况的预测,最终能否实现尚需得到市场的验证,此外还受宏观市场环境等诸多因素影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该计划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特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0日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4月22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姜纯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经投票表决,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总裁 2020 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董事会 2020 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 2020 年度工作报告》请参考《2020 年年度报告》之“第
三节、公司业务概要”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相关部分。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黄启忠先生、柳瑞清先生、胡刘芬女士及离任独立董事龚寿鹏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0 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述职报告详细内容见 2021年 4 月 24 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了《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 2021 年 4 月 24 日的《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 2021 年 4 月 24 日的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财务决算的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的详细内容详见 2021 年 4 月 24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2020 年度财务决算的报告》。
  (五)、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财务预算及经营计划的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的详细内容详见 2021 年 4 月 24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2021 年财务预算及经营计划的报告》。

  (六)、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独立财务顾问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相关内容详见2021年4月24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的详细内容详见 2021 年 4 月 24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七)、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与公司目前的股本结构状况及未来良好的盈利预期相匹配,符合公司发展规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内容详
见 2021 年 4 月 24 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的详细内容详见 2021 年 4 月 24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出具了专项意见,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独立财务顾问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上述鉴证报告和核查意见详见
2021 年 4 月 24 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的详细内容详见 2021 年 4 月 24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九)、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独立财务顾问东海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分别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相关内容详见 2021 年 4 月 24
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的详细内容详见 2021 年 4 月 24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内部控制规则落实情况自查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天鸟高新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购入资产
江苏天鸟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盈利实现情况与业绩承诺间不存在重大差异,完成了业绩承诺目标。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独立财务顾问东海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相关内容详见 2021 年 4 月 24 日的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的详细内容详见 2021 年 4 月 24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江苏天鸟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鑫海高导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现金购入资产江苏鑫海高导新材料
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盈利实现情况与业绩承诺间不存在重大差异,完成了业绩承诺目标。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相关内容详见 2021 年 4 月24 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的详细内容详见 2021 年 4 月 24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江苏鑫海高导新材料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十二)、审议通过了《2021 年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资质进行了审查,认为其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因此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内容详
见 2021 年 4 月 24 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的详细内容详见 2021 年 4 月 24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上市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董事长重大授权的议案》

  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姜纯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 2021 年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孙公司)2021 年度拟向徽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浦发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信银行、招商银行、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兴业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民生银行、广发银行、广东清远农村商业银行、湖南星沙农村商业银行、光大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华夏银行、东莞银行、浙商银行、江苏银行、南京银行、宁波银行、上海农商银行、平安银行等金融机构(含以上金融机构的分支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 63 亿元的综合授信(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用于非流动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押汇等,授信期限为一年。具体实际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生产经营和投资建设的实际资金需求而定(最终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提请公司授权董事长姜纯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与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上述授权期限为 2020 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到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拟开展的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是切实可行的,对生产经营是有利的。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相关内容详见 2021 年 4月 24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