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71 证券简称:楚江 新材 公告编号:2020 -055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2015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配套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537 号《关于核准安徽楚江科技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湖南顶立汇智投资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的批复》,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8 日向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第 1 期员工持股计划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162.7906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11.18 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29,999,989.08 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 2,000,000.00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127,999,989.08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5 年 12 月 8 日到位,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会验字
[2015]4006 号《验资报告》验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963 号《关于核准安徽楚江科技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于 2016 年 12 月 30 日通过向 8 家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89,889,036.00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5.05 元,募集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 135,283.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1,649.99 万元后,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33,633.01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6 年 12 月 30
日到位,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2017]0046 号《验资报告》验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3、2019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2055 号《关于核准安徽楚江科技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缪云良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由主承销商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6月10日向4家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136,405,109.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5.4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47,499,997.32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19,814,459.74 元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27,685,537.58 元。上述募集资
金已于 2019 年 6 月 11 日到位,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
[2019]6175 号《验资报告》验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 前次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1、2015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配套募集资金
2015 年 12 月 23 日,本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海证券)、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芜湖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兴业银行芜湖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
498010100100287922)。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由于募集资金项目已完成,2016 年 7 月 14 日,公司完成办理上述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的注销手续,募集资金余额 0.08 万元转入本公司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出口加工区支行(账号:633201040001942)存款账户。本公司、东海证券及兴业银行芜湖分行就上述账户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终止。
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15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配套募集资金已全部使
用完毕,无余额。
2、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2017 年 1 月 17 日,本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以下简
称招商银行芜湖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芜湖开发区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芜湖分行)、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桥北支行(以下简称芜湖扬子银行桥北支行)及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招商银行芜湖开发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551902014610901),金额为 25,150.00 万元;在建设银行芜湖开发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4050167880800000165),金额为 25,310.00 万元;在兴业银行芜湖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98010100100380987),金额为 25,000.00 万元;在芜湖扬子银行桥北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0000037292710300000075),金额为 25,500.00 万元;本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长沙南城支行)、海通证券及湖南顶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顶立科技)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兴业银行长沙南城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68090100100132713),金额为
32,823.00 万元。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公司分别于 2018 年 1 月 26 日、2018 年 2 月 1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
六次会议、2018 年第一届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将募投项目“铜合金板带产品升级、产能置换及智能化改造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楚江新材”变更为“楚江新材”和全资子公司“清远楚江铜业有限公司”,实施地点由“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九华北路 8 号”变更为“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九
华北路 8 号”和“广东省清远高新技术开发区百嘉工业园内”。2018 年 3 月 14
日,本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清远楚江铜业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清远分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行(以下简称广发银行清远分行)签署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农业银行清远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
号:44683001040019152),金额为 8,000.00 万元,在广发银行清远分行开设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账号:9550880003559400227),金额为 18,000.00 万元。
2018 年 9 月本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楚江高新电材有限公司、芜湖
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桥北支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非公
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桥
北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0000240503410300000155)。2018 年 11
月经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桥北支行同
意,终止了 2017 年 1 月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将存放于芜湖扬子农
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桥北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20000037292710300000075)的募集资金余额陆续划入全资子公司安徽楚江高新
电材有限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20000240503410300000155),并将原
募集资金专户(账号:20000037292710300000075)作销户处理。
募集资金的初始和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2019年12月31日余额 初始存放金额
招商银行芜湖分行 551902014610901 142.52 25,150.00
建设银行芜湖开发区支行 34050167880800000165 0.00 25,310.00
兴业银行芜湖分行 498010100100380987 0.00 25,000.00
芜湖扬子银行桥北支行 20000037292710300000075 已销户 25,500.00
兴业银行长沙南城支行 368090100100132713 3,123.28 32,823.00
农行清远分行 44683001040019152 2,536.74 -
广发银行清远分行 9550880003559400227 274.39 -
芜湖扬子银行桥北支行 20000240503410300000155 1,764.74 -
合计 —— 7,841.67 133,783.00
注:初始存放金额包括部分发行费用 149.99 万元。
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 135,283.00 万元,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累
计支付发行费用 1,649.99 万元,累计投入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 94,933.70 万元(含
先期投入置换 2,386.61 万元),累计支付股权投资款 10,753.25 万元,累计收到银
行存款利息及保本型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7,895.61 万元,募
集资金专户应有余额 35,841.67 万元,公司将 15,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
买理财产品,使用闲置资金 13,0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应
结存余额 7,841.67 万元。
3、2019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2019 年 6 月 17 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及东海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海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中信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营业部(以下简称中信银行芜湖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账号:8112301011200511296),金额为 73,423.00 万元。三方监管协议与
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
题。
2019 年 6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