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未减持股份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69 证券简称:智光电气 公告编号:2023070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未减持股份的公告
公司副董事长芮冬阳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 2023 年4 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后续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公司副
董事长芮冬阳先生计划未来六个月内(2023 年 5 月 11 日至 2023 年 11 月 7 日)
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者协议转让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3,040,56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386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芮冬阳先生上述减持计划时间已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届满,芮冬阳先生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二、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芮冬阳先生仍持有公司股份 12,162,24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54%。芮冬阳先生所持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化。
三、其他事项说明
1.公司副董事长芮冬阳先生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期间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未减持股份的公告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
2.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及减持进展披露。近日,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届满,芮冬阳先生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内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违反减持计划和相关承诺的情况。
3.本次减持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特此公告。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