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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光电气: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1-11-20

智光电气: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169            证券简称:智光电气            公告编号:2021064
债券代码:112752            债券简称:18智光 01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于 2021 年 11 月 19 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
次会议由董事长李永喜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1 月 12 日通过书
面、短信、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应出席会议董事 9 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9 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拟于 2021 年 12 月 6 日届满,为顺利完成董事会
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提名李永喜先生、郑晓军先生、芮冬阳先生、陈谨先生、吴文忠先生、曹承锋先生 6 人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会提名张德仁先生、邵希娟女士、彭说龙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个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同意提名李永喜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同意提名郑晓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同意提名芮冬阳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同意提名陈谨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同意提名吴文忠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同意提名曹承锋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同意提名张德仁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同意提名邵希娟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9)同意提名彭说龙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候选人及提名人均发表了声明。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6 日下午 14:30 分召开 2021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对《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进行审议。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特此公告。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0 日
附件:

                  董事候选人简历

    1、李永喜先生:1964 年出生,中国国籍,华南理工大学电机专业学士,中
山大学经济管理专业硕士,高级工程师。现任公司董事长,兼任广州市金誉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广州瑞明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广州金弘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李永喜先生为公司第一、二、三、四、五届董事会董事。

    截至本议案审议日,李永喜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3,241,786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1.68%,通过广州市金誉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152,181,80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9.32%股权,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李永喜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经查询“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郑晓军先生:1968 年出生,中国国籍,华南理工大学传动及其控制专
业学士。现任公司董事、西藏长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基金经理。郑晓军先生为公司第一、二、三、四、五届董事会董事。

    截至本议案审议日,郑晓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经查询“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芮冬阳先生:1965 年出生,中国国籍,华南理工大学电力系统及自动化
专业学士,华中科技大学电气工程硕士,高级工程师。现任公司副董事长,智光研究院董事长、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芮冬阳先生为公司第一、二、三、四、五届董事会董事。

    截至本议案审议日,芮冬阳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2,162,240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1.54%。芮冬阳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经查询“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陈谨先生:1971 年出生,中国国籍,澳大利亚 MURDOCH UNIVERSITY 工
商管理硕士研究生(MBA)。现任公司董事兼公司总裁,兼任智光节能董事长、广州粤芯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议案审议日,陈谨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经查询“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吴文忠先生:1971 年出生,中国国籍,暨南大学经济学硕士,经济师。
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及智光节能董事、岭南电缆董事。吴文忠先生为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主席,第二、三、四、五届董事会董事。

    截至本议案审议日,吴文忠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吴文忠先生与公司、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经查询“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曹承锋先生:1975 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专业学
士,辅修经济法专业;并于中山大学岭南学院完成金融学研究生课程学习。现任公司董事兼董事会秘书、智光自动化执行董事、广东创电董事、智光节能监事、智光一创董事、智光电气技术监事、岭南电缆监事会主席、智光储能监事、智光研究院监事;任广州环亚化妆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获评为新财富第十二届、十三届“金牌董秘”;曹承锋先生为公司第二、三、四、五届董事会董事。
    截至本议案审议日,曹承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曹承锋与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经查询“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7、张德仁先生: 1981 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国政法大学中美法学院民商法学硕士。现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职于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截至本议案审议日,张德仁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经查询“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8、邵希娟女士:196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现任
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财务管理系教授,会计学硕士点研究生导师,会计专业硕士(MPAcc)研究生导师,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深圳市科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创鑫激光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议案审议日,邵希娟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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