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69 证券简称:智光电气 公告编号:2019018
债券代码:112752 债券简称:18智光01
债券代码:112828 债券简称:18智光02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2018年11月14日召开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预案》,2018年12月11日,公司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公司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1亿元,不超过2亿元,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6元/股,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预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等法律法规允许的用途。
2019年3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确定本次回购的公司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确定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6)。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2019年3月22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公司股份993,300股,占公司总股本0.1261%,最高成交价为5.7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6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5,672,135元(不含交易费用)。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符合《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第十八条和第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日(即2019年3月22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233,657,808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 (即58,414,452股)。
3、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未超过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后续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资金安排情况在回购实施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