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68 证券简称:深圳惠程 编号:2018-176
关于对外转让产业并购基金全部出资份额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经2018年6月8日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18年6月25日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将在北京信中利赞信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产业并购基金”)中的29,000万元出资份额及对应的财产份额转让给非关联方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元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俊投资”),转让金额为45,500万元。
截止2018年6月28日,根据公司对外转让产业并购基金全部出资份额的交易协议(以下简称“转让协议”)约定,公司已办理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收到交易对方元俊投资支付的首笔转让价款人民币23,300万元。
根据转让协议约定,元俊投资应于2018年9月20日前支付第二期目标份额转让价款即人民币22,200万元,由于市场环境尤其是融资环境发生了明显变化,在转让协议签署时元俊投资低估了资金筹措的难度和进度,因短期资金紧张元俊投资未能按转让协议约定于2018年9月20日前支付该笔款项。双方拟就本次份额转让尚未支付的第二期目标份额转让价款事宜签订补充协议,本次签订补充协议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详情请见公司于2018年6月9日、2018年6月26日、2018年6月29日、2018年12月24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交易进展情况
根据双方拟签订的补充协议,2018年12月31日前,元俊投资应向公司支
付人民币1,500万元的第二期目标份额转让价款。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收到该笔款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已收到元俊投资支付的目标份额转让价款24,800万元。
三、本次交易进展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双方拟签订的补充协议,协议自双方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之日起成立,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协议之日生效。但元俊投资在协议生效之日前向公司支付任何第二期目标份额转让价款不受协议生效日期的限制;如协议未能生效,元俊投资向公司支付的第二期目标份额转让价款视为元俊投资履行转让协议付款义务,产生的相应权责按转让协议执行。
2、该笔应收账款尚未完全收回,公司仍存在坏账损失风险,对公司资产流动性产生一定的影响。
3、如补充协议事项未能通过股东大会审议或者补充协议生效后元俊投资未能切实履行还款义务,公司将采取多种合法方式解决相关债权债务纠纷,保护公司利益不受损害。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