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68 证券简称:深圳惠程 公告编号:2018-163
关于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
二个解锁期符合解锁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8年12月5日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深圳惠程”)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符合解锁条件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概述
《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本公告中简称“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或“本计划”)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主要内容如下:
1、激励形式为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均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人民币普通股。
2、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070万股,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48个月,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分三期解锁,各期解锁的比例分别为40%、30%、30%。
3、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10人,包括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业务骨干,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分配情况如下所示:
序 姓名 职务 授予限制性股 占授予限制性股
号 票数量(万股) 票总数的比例
1 徐海啸 董事长、总裁 600 14.74%
2 沈晓超 董事 520 12.78%
3 陈丹 董事 450 11.06%
4 张晶 董事、副总裁 450 11.06%
WANXIAOYANG(中
5 董事 290 7.13%
文名:万晓阳)
6 陈文龙 核心骨干 520 12.78%
7 曹晓黎 核心骨干 450 11.06%
8 倪龙轶 核心骨干 290 7.13%
9 李雨良 核心骨干 400 9.83%
10 林日磊 核心骨干 100 2.46%
合计10人 4,070 100%
二、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16年8月1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16年8月16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16年8月29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
3、2016年9月2日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形式审议通过了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
4、2016年9月1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16年9月19日,向符合激励条件的10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共计4,070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2018年4月2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符合解锁条件的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18年12月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符合解锁条件的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关于满足解锁条件的说明
1、锁定期已届满
根据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日即2016年9月19日起满12个月后分三期解锁,各期解锁的比例分别为40%、30%、30%。截止2018年9月19日,公司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锁定期已届满,可申请解锁的比例为所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30%。
2、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达成情况说明
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 是否满足解锁条件的说明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锁条件。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
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
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
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
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
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激励对象均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锁(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条件。
为不适当人选的;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
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
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
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根据公司绩效考核管理相关制度,激申请解锁的激励对象2017年度绩效考
励对象上一年度绩效考核合格。 核成绩均为“优秀”或“良好”,满足解
锁条件。
4、业绩考核条件: (1)公司2017年主营业务收入为
公司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373,172,726.25元,不低于2015年主营
(1)以2013年-2015年净利润平均值业务收入209,370,332.34元的130%,满的绝对值为基数,公司2017年实现的净足解锁条件;
利润不低于基数的130%;或 (2)公司2017年市值为1,344,821.58
(2)以2015年主营业务收入为基数,万元,相比2013年—2015年3年市值公司2017年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基数平均值724,064.20万元,市值增长率达
的130%;或 到85.73%,满足解锁条件。
(3)以2013年—2015年3年市值平均
值为基数,公司2017年市值增长率不低
于基数的50%。
注:上述所述“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综上所述,鉴于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业已成就,董事会根据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按照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激励对象办理解锁事宜,本次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总计为1,221万股。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四、本次解锁安排
1、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股票,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6年10月12日出具了上会师报字(2016)第4725号《验资报告》,公司于2016年10月1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手续,详情请见公司刊登于2016年10月1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激励对象本次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获授限制 已解锁限制本次可解锁
序 继续锁定的
姓名 职务 性股票数 性股票数量限制性股票
号 数量(万股)
量(万股) (万股) 数量(万股)
董事长、
1 徐海啸 600 240 180 180
总裁
2 沈晓超 董事 520 208 156 156
3 陈丹 董事 450 180 135 135
董事、副
4 张晶 450 180 135 135
总裁
WANXIAO
YANG(中
5 董事 290 116 87 87
文名:万
晓阳)
6 陈文龙 核心骨干 520 208 156 156
7 曹晓黎 核心骨干 450 180 135 135
8 倪龙轶 核心骨干 290 116 87 87
9 李雨良 核心骨干 400 160 120 120
10 林日磊 核心骨干 100 40 30 30
合计 4,070 1,628 1,221 1,221
注:对于上表所列的本期可解锁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确认数为准。
五、其他相关说明
激励对象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由激励对象自筹方式解决,公司根据国家税收法规的规定,代扣代缴激励对